原標題:取款救命被拒,銀行的風險管理里有沒有“人命”兩個字?
一張病床上的昏迷老人,被家屬推著來到銀行柜臺前,只為取出救命的存款。這一幕發生在邢臺銀行某網點的荒誕場景,刺痛了公眾的神經。雖然涉事網點強調“需確認本人自愿”,但在生命健康與資金安全的天平上,基層柜員為何只能選擇冰冷的“拒絕”?這折射出屬地執行層在面對特殊客群時的應急機制缺失與服務意識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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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及《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指引》,銀行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同時,應遵循“以人為本”的服務原則。雖然《儲蓄管理條例》規定儲蓄業務需本人辦理,但在儲戶昏迷、急需用錢的緊急情況下,基層網點本應啟動“特事特辦”綠色通道。然而,涉事網點工作人員僅機械引用“需本人確認”的條款,未能依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精神,靈活運用上門核實、遠程視頻認證等替代方案,導致制度執行陷入了“為了合規而拒絕服務”的死循環。
涉事網點作為直接服務群眾的“神經末梢”,其負責人的管理能力直接決定了服務溫度。我們不禁要問:
- 是否知情?網點負責人在現場是否了解家屬急需取款的真實用途?是否核實了家屬提供的醫療證明等輔助材料?
- 是否作為?面對特殊群體,網點是否具備應急預案?柜員是“不敢辦”還是“不愿辦”?
- 是否整改?此次事件是否暴露了該網點員工培訓中“重合規、輕服務”的傾向?
建議邢臺銀行涉事支行深刻反思,不僅要對當事員工進行合規與服務并重的再教育,更要建立“特殊群體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對于行動不便、昏迷等特殊客戶,應主動提供上門服務或簡化認證流程,讓金融服務既有制度的硬度,更有民生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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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搜狐城市-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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