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南京市江寧區一位房地產公司負責人劉某在家中遇害,其住所也因此被標記為“兇宅”。十六年后的5月7日,這套位于江寧區某公寓小區的房產,由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組織,在阿里司法拍賣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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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拍賣已是該房產的第二次法拍。資料顯示,這套房子建筑面積約126平方米,建于2008年。今年4月13日,它曾以70萬元的起拍價首次拍賣,但因無人出價而流拍。二次拍賣的起拍價降至56萬元,市場評估價則為100萬元。拍賣頁面用醒目字體特別標注:“經調查,本標的物曾于2010年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法院已將這一情況作為已知瑕疵如實說明,并要求競買人充分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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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有“兇宅”背景,這次拍賣依然吸引了五名競買人參與。他們需要預先繳納8萬元保證金才能獲得競拍資格。在5月7日上午10點至5月8日上午10點的24小時拍賣期間,五人共出價113次,競拍過程相當激烈。最終,這套房產以68.2萬元的價格成交,比起拍價高出1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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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院披露的信息,此次拍賣緣起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這起發生在2010年6月的兇殺案,當時警方接報趕到現場,發現38歲的劉某胸部、腹部多處被砍,已當場死亡。案件的具體細節與后續司法程序,官方已有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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