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的誠意,不應只在事后賠付上”
近日,有網友反映,其在三亞一家海鮮店吃宵夜時,僅4只皮皮蝦就花費1035元,價格過高,質疑店家存在“宰客”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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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友發布的賬單顯示,“大號泰國瀨尿蝦”單價為每千克1512元;另一張點菜單則標注“大泰蝦”4只,單價756元。兩份單據信息不一,究竟是稱重計價還是按只售賣,尚待核實。該網友撥打了12345政務服務熱線進行投訴。
很快,三亞市場監管局回應稱,已介入調查,同時三亞放心游平臺已啟動先行賠付機制。并承諾:一旦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姑息。
三亞反應迅速、態度誠懇,值得點贊,也彰顯了堅決查處違規行為、維護旅游市場秩序的決心。
4只皮皮蝦價格上千,即便放在高檔海鮮餐廳也很罕見。問題在于:即便明碼標價,所謂“近幾日700多元一斤”的進價是否真實?店家是否存在缺斤短兩?網友表示,自己誤以為菜單上標注的756元是每公斤的價格,這是否說明顧客的知情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這些疑問仍有待官方調查后給出明確答復。
但有一點可以確定:三亞屢屢出現類似海鮮店“宰客”現象,說明過去的整治往往治標不治本,背后利益鏈條始終未能徹底斬斷。在巨額利潤的驅使下,總有人甘愿冒險、頂風作案。
據該網友反映,當晚是網約車將他們帶至涉事海鮮店。這一細節極易引發聯想:司機是否存在誘導消費?“天價”海鮮背后,是否暗藏著司機高額抽成的利益輸送?事實上,此前多地曝光的“出租車/網約車拉客拿回扣”模式,早已不是秘密。若此次事件中,司機與店家確實存在合謀宰客,那就必須一查到底、嚴懲不貸。
另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只要明碼標價就合理合法嗎?現實中,許多游客并不完全清楚海鮮的市場行情,一些商家便利用信息不對稱,虛標遠高于合理利潤的價格。法律上的“明碼標價”固然是合規的前提,但若價格嚴重偏離市場公允水平,甚至利用游客的認知盲區“合法打擦邊球”,監管就不能止步于“標了價就不管”——應對海鮮等旅游消費品建立常態化價格監測機制,對明顯異常的高價行為主動介入。
可見,三亞有關部門不僅要嚴肅查處個案,更需要采取綜合治理措施。一是全面排查全市海鮮餐飲、交通出行等涉旅環節,建立黑名單,對屢教不改的商家和司機實施行業禁入;二是要求商家在顯著位置公示當日市場參考價,消除信息壁壘;三是暢通舉報渠道,對查實的“拉客返利”同時追究店家和司機的責任。
三亞的誠意,不應只在事后賠付上,更要在事前的制度防范和事中的嚴格監管中。只有這樣,“放心游”才能從承諾變成常態。
(黃河評論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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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左海濤
二審:王亞萍
三審:王長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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