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深陷網絡“殺豬盤”騙局,在詐騙分子刻意指導下,先后兩次以柜臺取現4.5萬元、ATM機取現5000元的方式規避大額取款預約規則。直到從銀行柜臺取款10萬元交給對方,累計被騙20萬元的她才猛然醒悟。事后,她把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銀行賠償部分損失。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該案的判決書,郴州市桂陽縣人民法院駁回了女子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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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殺豬盤”詐騙后起訴銀行
李倩(化名)是一名中學教師,2025年9月初在交友平臺上認識一名男性,雙方于2025年9月3日添加好友,很快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在聊天交往過程中,男友要求李倩在某網站上投資賺錢,投資通過取現金充值的方式進行。
“他一直游說投資能賺大錢,我完全被洗腦蒙騙了。”李倩回憶道。為了避免取款預約,“男友”指導她在銀行柜臺上取現金4.5萬元、再從ATM機取現金5000元。9月10日,李倩照此操作并將錢交給“男友”指定的收款人。3天后,李倩再次用同樣方式取款5萬元。
隨后,“男友”要求李倩充值10萬元至網絡賬戶。2025年9月14日晚,李倩聯系此前因咨詢裝修貸款有過交集的銀行工作人員,預約第二天取10萬元現金,謊稱裝修需要。第二日,李倩來到銀行,工作人員通過相關系統對李倩進行核驗,沒有異常提示。因李倩取現金額來自未到期的大額存單,柜臺工作人員提醒可以通過轉讓方式減少利息損失。李倩回復“不轉出去,直接取現金。”并告知取款用途為“家里裝修”。
辦理業務期間,李倩觀看了柜臺平板設備滾動播放的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宣傳內容,還翻閱了柜面擺放的“防范取現詐騙提示卡”。
9月16日,李倩成功取款并將錢交出去后,“男友”再次要她取現10萬元。李倩微信聯系銀行工作人員,這一次工作人員詢問并提醒“怎么突然取這么多錢?不要被騙了”,李倩回復稱家里有事。李倩在取款前發現自己被騙,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
法院:銀行無過錯,原告應增強反詐意識
眼看被騙的錢追不回來,李倩認為銀行對她一次性取款10萬元的行為沒有執行預約制度,也沒有按照規定向公安機關的反詐中心備案,導致錢被騙走,銀行工作人員的行為明顯有過錯。因此,她將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銀行賠償她損失預約取款10萬元的80%即8萬元。
銀行提供了多項證據證明李倩取款前通過銀行工作人員進行預約,銀行已通過多種渠道對李倩進行反詐宣傳,還建議她通過大額存單轉讓方式減少利息損失,同時否認存在“一次性取款10萬元需向反詐中心備案”的要求。銀行認為,李倩忽視銀行的風險提示及合理建議,自愿處分財產導致損失,該損害結果的發生完全系李倩自身過錯所致,與銀行無關,請求法院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銀行在為李倩辦理取款業務時,已執行了預約制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風險提示義務及可疑交易排查義務,業務辦理流程符合法律規定及行業規范,無任何違約、違法、過錯行為,因此,銀行在本案中不應承擔責任。據此,法院駁回了李倩的全部訴訟請求。法官同時提醒,李倩應增強反詐意識、法律意識,避免自身財產遭受損失。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三湘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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