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羽扇觀金工作室 李麗夢】
近日,一則重磅消息在保險圈掀起軒然大波,泰康人壽曾經(jīng)的“全國銷冠”任曉敏被青島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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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曉敏
據(jù)媒體報道,這位頭頂多項行業(yè)榮譽、被公司全方位“造神”的精英代理人,利用“銷冠”光環(huán)與泰康代理人身份背書,以“幫公司沖業(yè)績、套取營銷費用”為幌子,開出日息1%-2%(年化超300%)的超高利息,向數(shù)十名高凈值客戶及同事借款,借新還舊維持資金鏈,最終因1.5億元大額債務到期無力償還而崩盤。
泰康一位內(nèi)部人士向觀察者網(wǎng)透露,目前案件仍在偵查中,網(wǎng)傳的涉案金額并不準確。
站在陳東升身邊的“銷冠”,騙走數(shù)十名客戶與同事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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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25年泰康第24屆世紀圣典,泰康保險集團創(chuàng)始人、董事長兼CEO陳東升與任曉敏等四位會長合影
2025年4月16日-17日,泰康第24屆世紀圣典在南京舉行。這是泰康年度最重要的“奧斯卡”級頒獎典禮。照片定格的瞬間,一位是67歲的保險帝國掌舵人,一位是38歲的新晉“個險會長”。陳東升親手將代表著泰康最高榮譽的獎杯交到她手中,帶頭鼓掌,閃光燈將這一幕永久封存。
沒人知道,這張看似光鮮的合影里,藏著泰康對業(yè)績神話的追捧,也埋下了一場驚天騙局的伏筆。
據(jù)公開資料,任曉敏2014年加入泰康人壽青島分公司,憑借精準定位高凈值人群、主推高端“保險+養(yǎng)老社區(qū)”產(chǎn)品,業(yè)績一路領(lǐng)跑全國。
2020-2025年,多次拿下泰康人壽全國新業(yè)務系列第一,榮膺“世紀圣典會長”“HWP 俱樂部全國級品牌大使”等榮譽,成為公司重點宣傳的標桿人物,各類重要活動穩(wěn)居C位。
光鮮背后,違法騙局悄然滋生。2023年起,任曉敏利用客戶與同事的信任,以及公司賦予的光環(huán)背書,開啟龐氏騙局。以“短期借款、幫公司沖業(yè)績”為名,承諾日息1%-2%、年化超300%的收益,遠超正常理財水平,快速吸引資金。利用“全國銷冠” 身份、泰康辦公場所洽談簽約,展示與領(lǐng)導的聊天記錄(如領(lǐng)導談及業(yè)績達標獎勵),甚至偽造公章、出具虛假擔保函,讓受害人誤以為是公司合規(guī)項目。
初期按時兌付本息,獲取信任后擴大借款范圍,從高凈值客戶蔓延至同事,用新借資金償還舊債利息,維持“高信用”假象,涉案3-4億元本金。
2026年4月,資金鏈徹底斷裂,1.5億元大額借款到期無法兌付,任曉敏“再騙錢還債”的直白表述讓受害人醒悟并報警,這場精心編織的騙局徹底曝光。截至目前,任曉敏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偵查中。
保險“銷冠”成詐騙護身符?從3億騙局到13億大案
任曉敏案絕非孤例。從新華人壽王付榮3.5億元非法集資案,到上海泛鑫保險代理13億元龐氏騙局,再到平安人壽姚新倉6221萬元集資詐騙案,保險行業(yè)類似案件頻發(fā),呈現(xiàn)“明星代理人主導、高息誘餌誘騙、私域交易隱蔽、涉案金額巨大、受害者損失慘重”的共性特征。
與任曉敏案手法最為接近的,當屬2013年震驚全國的上海泛鑫案。同樣是以險為名,拆東墻補西墻的龐氏騙局。
時任泛鑫保險代理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將長期壽險產(chǎn)品虛假包裝為1至3年期、年化收益約10%的“理財產(chǎn)品”。她自制協(xié)議、私刻公章,招募400余名代理人向社會公眾銷售,累計涉及4400余人、資金13億余元,實際損失超8億元。陳怡攜巨款潛逃國外后被押解回國,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
更早的中國人壽張某某案中,代理人私刻公章、偽造保單,承諾“保本、月息3%”,向社會非法集資2000余萬元,資金耗盡后案發(fā)。
這些案件的核心邏輯高度一致:用后來者的本金支付前者的利息,制造高收益假象,一旦新增資金放緩,鏈條便瞬間崩塌。
此外,個人“殺熟”也需要警惕。相較于大規(guī)模的龐氏騙局,更普遍的是保險銷冠或績優(yōu)代理人利用身份背書,向身邊的客戶、同事實施“殺熟”詐騙,以高息借貸為名,最終因資金鏈斷裂而東窗事發(fā)。
2025年,廣東省一宗判決顯示,某人壽業(yè)務員林某君冒充銀行經(jīng)理,虛構(gòu)內(nèi)部高息理財項目,騙取4名被害人合計1150余萬元,資金被用于賭博、炒股等高風險活動,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23年終審的中國人壽田國敏案波及面更廣。田國敏利用代理人身份,在長達7年時間里,以“公司內(nèi)部理財”“高息短期借款”等名義,向32名被害人騙取共計352.5萬元。終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被監(jiān)管部門處以終身禁業(yè)。
2026年最新判決的廣東徐某案中,保險營銷員徐某以同樣手法騙取多人約49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此外,還有業(yè)務員打著“代辦保單合并”“保單升級”旗號,專騙老年人,騙取92萬余元用于打賞女主播。
對比這些案件不難發(fā)現(xiàn),其操作路徑驚人相似:先打造“績優(yōu)”“銷冠”人設,獲得客戶信任;再虛構(gòu)“沖業(yè)績”“內(nèi)部福利”等借口,承諾遠高于市場的利息;最后利用保險公司辦公場所辦理相關(guān)手續(xù),甚至找人配合背書,一步步誘導受害人入局。
除了針對個人客戶,部分代理人將黑手伸向了保險機構(gòu)和銀行信貸系統(tǒng)。
陽光財險信保營業(yè)部經(jīng)理何庭含案是一起典型。他以“沖業(yè)績返利”為名,利用297名貸款人的個人信用,騙取貸款7623萬元。為填補巨大窟窿,他甚至花328萬元購買彩票試圖“中獎翻身”,最終以貸款詐騙等罪名獲刑15年。
另一類“短期退保套傭”模式近年來高發(fā)。宋某團伙利用無真實投保意愿的人員進行虛假投保,短期內(nèi)再退保,通過循環(huán)操作套取保險公司傭金2348萬余元,以合同詐騙罪被判刑。
還有代理人冒用新人名義騙取招聘津貼、截留客戶續(xù)期傭金,甚至與“代理退保”黑產(chǎn)勾結(jié),從惡意投訴中牟利,已有多人被以合同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梳理上述案件不難發(fā)現(xiàn),幾乎所有涉案代理人在案發(fā)前都頂著“績優(yōu)”“精英”“銷冠”等光環(huán),受到公司大力表彰和資源傾斜。然而,正是這種過度倚重業(yè)績而弱化合規(guī)審查的“造神”文化,為后續(xù)的騙局騰出了空間。
在這些案件中,受害者之所以輕易投入巨額資金,很大程度上是相信“銷冠有人脈”“銷冠有內(nèi)部渠道”,這種信任恰恰被不法分子精準利用。保險的本質(zhì)是保障,而非短期暴利的工具。當一名代理人開始以“沖業(yè)績”為由向客戶借錢,那道信任與風險的邊界,就已經(jīng)亮起了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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