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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源媒匯
作者:周藝
編輯:蘇淮
相似的包裝色調和功效用法、內地和香港不同的版本、不同的銷售價格和渠道,這些,會不會讓你陷入“選擇困難癥”?
一瓶只用了薄荷、乙醇兩個簡單成分的藥水,被兩家公司搶奪,圍繞“誰真誰假”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商標官司的案子更是從2014年打到現在,成為功能性外用產品領域的一樁懸案。
這,就是在華南地區擁有一定市場知名度的“雙飛人”藥水。
近期,隨著保健品領域“優思益”事件的爆發,“雙飛人”藥水也再次因“真假”問題引發消費者關注。
這真的是一款萬靈“神藥”嗎?真的是傳言中的來自法國嗎?產品是如何進入中國并產生爭議的?內地和香港之間的商標之爭又是因何而起的?
我們多方查證,努力還原“雙飛人”的前世今生。
01.
“利佳制藥廠”有名無實
目前,市面上在售(線上、線下)的“雙飛人”產品主要有兩款,一款是標注為法國利佳制藥廠出品,由香港全球藥業經銷的“雙飛人藥水”;另一款則是由雙飛人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江西省樟樹市;下稱“江西雙飛人”)出品的“雙飛人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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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源于小紅書
另外,還有一款名為“利佳薄荷水”的產品。該款產品宣稱與雙飛人藥水同廠同配方,同樣由法國利佳制藥廠出品,香港全球藥業的相關公司廣州賴特斯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廣州賴特斯”)負責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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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源于小紅書
我們首先來看在香港銷售多年的雙飛人藥水。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一款名為“Ricqlès”的法國薄荷利口酒出現在香港。由于產品外包裝上印著的“Ricqlès”名稱對于香港人有點陌生,香港全球藥業便根據包裝上兩個帶翅膀的天使小人形象,給商品起名叫“雙飛人”。
為了能宣傳藥用功效,全球藥業將Ricqlès注冊為藥劑制品。香港藥物辦公室網站顯示,該藥物注冊時間是1979年,藥劑制品編號 HK-03206,持有人為 THE INTERNATIONAL MEDICAL COMPANY LIMITED (全球藥業有限公司),產品名稱為ALCOHOL DE MENTHE DE RICQLES,分類為非處方藥,成分是酒精、薄荷油。
當Ricqlès這款產品在香港有了“藥水”身份后,它與法國老家的關系就日漸疏遠了。要知道,Ricqlès在法國是一款薄荷利口酒,始終以酒水、食品的名義銷售。
1987年,Ricqlès被德國糖果業巨頭Haribo集團收購,公司名稱變為了“Haribo Ricqles Zan”。產品還是那款薄荷酒,但進口到香港后,卻突然擁有了一個“藥品”身份,公司還被全球藥業翻譯為“利佳制藥廠”,地址則是Haribo集團位于于澤斯的工廠。
我們查詢法國官方資料發現,Haribo集團在法國并沒有取得藥品生產資格備案。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數據顯示,Haribo Ricqles Zan是一家食品企業,備案信息是可可、巧克力和糖果制品的生產,其位于于澤斯的工廠并不是一間藥廠,更多是用來生產甘草糖果和薄荷酒。
并且,經我們核實,Haribo Ricqles Zan也并未在法國藥監局(ANSM)的數據庫中備案。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講,Haribo Ricqles Zan并不是一間制藥廠,這個翻譯與實際并不相符。
這種翻譯偏差,也會對消費者產生一定程度的誤導,讓人認為這個產品是在符合制藥等級的環境中生產。這難免有“虛假宣傳”之嫌。
根據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第7條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以及香港法例第 138 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28條及31條,這種誤導性的虛假陳述,也可能觸犯了相關法條。
02.
法國身份疑云
雖然虛構了一個“制藥廠”的身份,也并非在符合藥品監管的工廠生產,客觀上具有誤導性,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雙飛人藥水數十年在香港沿用這一稱呼,消費者對產品實際屬性、功效已有固定認知。
根據香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注冊藥劑制品要求每五年進行“續證”。雙飛人藥水雖然注冊時間久遠(1979年),如今仍能持證,也側面印證了香港衛生署對產品的安全認可。
不過,隨著2016年香港正式成為PIC/S成員,持續優化本地監管體系,開始陸續要求本地及香港境外的藥品生產企業符合PIC/S GMP標準,全球藥業不得不為雙飛人藥水尋找一個新的生產地址了。
2018年,雙飛人藥水更新了制造商和生產商的信息,雖然無法拋棄“利佳制藥廠”的名頭,但生產商地址變為“Farmaclair-Herouville Saint Clair”。據我們了解,這是一家位于法國西北部的藥劑制品代工廠。
我們還發現,2025年12月,法國藥監局官網公布了一則針對Farmaclair-Herouville Saint Clair的警示函,涉及場所維護、交叉風險管理等7項合規缺陷,該工廠被責令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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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法國藥監局ANSM
從公開的備案信息和資料來看,雙飛人藥水的法國“血統”有跡可循,但也確實與這個“故鄉”漸行漸遠。
首先,法國Ricqlès和雙飛人藥水已分屬不同的廠家生產,包裝也有明顯的不同。如果兩方在同一個品牌治下,為何長期沒有同步外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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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Ricqlès的產品歷史|圖片來源:法國Ricqlès官網
其次,2025年12月,URGO已經完成對 Ricqlès品牌的全資收購。URGO集團總裁布里亞克?勒盧表示,集團將繼續推進品牌回歸衛生護理與藥妝品類戰略,希望將其從傳統的酒精滴劑擴展到現代口腔護理(牙膏、漱口水、牙線等)。這意味著法國Ricqlès背后的資本已經發生改變,這是否會影響到雙飛人藥水的授權關系?
針對Ricqlès發生品牌變動對雙飛人藥水代理銷售授權的影響、Farmaclair工廠的警示函是否影響雙飛人藥水的生產安全,以及利佳制藥廠是否因翻譯問題存在“虛假宣傳”嫌疑等問題,我們也向全球藥業發去詳細問詢郵件,截至發稿,未獲對方正面回應。
03.
“誤傷”大陸雙飛人
厘清了雙飛人藥水的前世今生,我們將目光轉移到內地市場,看看它是如何引發爭端的。
大約2012年左右,全球藥業計劃將雙飛人藥水引進大陸銷售,卻發現根本進不來,因為大陸已經有了自己的“雙飛人”。
據江西雙飛人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在2004年便開始生產經營“雙飛人爽水”系列產品,并早在2002年便受讓了“雙飛人”文字商標。這也是境內外,最早的一枚以“雙飛人”文字注冊的商標。
一定程度上,雙飛人爽水借鑒了法國Ricqlès的配方,但按照花露水類別注冊備案并經營,在市場上以“花露水、風油精”的品類對外銷售,主要突出舒緩止癢的爽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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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了解到,雙飛人產品的配方、工藝及功能描述均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化妝品進行了審查備案,最后一次的備案號是“贛G網備字20020000159”。
由于雙飛人爽水的存在,雙飛人藥水無法直接在內地銷售,Haribo Ricqles Zan便在2014年左右推出了一款名為“利佳薄荷水”的產品進入大陸市場銷售。該產品選用了和雙飛人爽水相近的“藍、白、紅”包裝,售價也和雙飛人爽水相近,都在30元左右。
在小紅書等社交網絡平臺,利佳薄荷水官方宣稱自己就是港版雙飛人藥水,只是在內地改了名字,但仍是同廠同配方、法國原裝進口,還建議產品可以加水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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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源于小紅書
但需要注意的是,利佳薄荷水終究是以外用化妝品的名義進行備案,嚴格意義上是不能入口的。
我們還發現,利佳薄荷水的生產企業地址備案為 BP 92004-30702 UZES FRANCE,這是法國的郵政信箱而非物理工廠地址,生產地址卻仍印著“法國利佳制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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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APP
這與港版雙飛人藥水的生產地址又有了差異。關于利佳薄荷水真正的生產地址,我們也致函詢問了全球藥業,但未收到實質性答復。
這種模糊化廠家具體地址的做法,在內地更加嚴格的審核環境下,有一定的合規瑕疵。畢竟,此前優益思也是因為沒有及時更新海外注冊地、未標識真正的生產地址,才讓那間汽車維修站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利佳薄荷水出現后,雙飛人藥水并未放棄大陸市場。
我們了解到,之前雙飛人藥水只能通過水客代購進入大陸市場,近幾年卻能通過天貓、京東的跨境購渠道大量進入內地。經向天貓國際店鋪核實,雙飛人藥水目前被標注為海外OTC藥品,這是一種將境外已合法上市的非處方藥(Over-the-Counter)銷售給境內消費者的模式,不需要取得中國國家藥監局的注冊證,并且還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
Ricqlès這一產品,在法國、中國香港和內地各自以食品、藥品、化妝品來備案,但在中國地區長期又以“制藥廠”的名義來宣傳,也會令消費者產生一些困惑。
04.
一場遠未結束的庭審
圍繞“雙飛人”產品,全球藥業和江西雙飛人自2014年開始,開啟了長達十余年的訴訟戰,案件的爭議點是“雙飛人”商標誰先使用、誰先注冊以及誰是搶注。
我們了解到,“雙飛人”境內文字商標,是2000年廣東汕頭的百貨貿易行最先申請注冊的,后來受讓給江西雙飛人;而“雙天使”圖案以及“藍、白、紅”包裝,也是江西雙飛人在大陸注冊在先。因此,從法律層面來講,江西雙飛人是這三個核心商標的合法持有人。
也正因此,2014年到2020年,由江西中高兩級法院負責的案件一審、二審,均支持江西雙飛人起訴廣州賴特斯侵犯商標。直到2021年,最高院對此做出了最終判決,撤銷了此前的相關判決,駁回了江西雙飛人的訴訟請求。
最高院認為,“賴特斯公司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法國利佳制藥廠自上世紀90年代起在中國大陸部分地區的報紙上刊登‘雙飛人藥水’廣告,持續時間較長、發行地域和發行量較大,可證明法國利佳制藥廠在先使用的‘雙飛人藥水’所采用的‘藍、白、紅’包裝有一定影響。雙飛人公司明知‘雙飛人藥水’存在于市場,卻惡意申請注冊與‘雙飛人藥水’包裝近似的立體商標并行使權利,其行為難言正當”。
由于這是最高院的終審判決,江西雙飛人起訴廣州賴特斯侵犯商標權一案就此告一段落。但這只代表廣州賴特斯負責的利佳薄荷水可以繼續使用原包裝,而“雙飛人”這個核心的文字商標,仍然被江西雙飛人牢牢捏在手中。
在這期間,法國利佳制藥廠、廣州賴特斯也起訴江西雙飛人不正當競爭,要求判決其余核心商標無效,但是經過一審、二審、再審,都未獲法院支持。
目前,雙方還在就部分商標對簿公堂,但暫時達成了雙飛人產品“劃江而治”的局面:利佳薄荷水和雙飛人爽水在大陸的線上、線下都可以合法售賣,香港雙飛人只能通過線上跨境購流通。
一瓶小小的法國薄荷酒,居然會在遙遠的中國掀起一場持續十多年的紛爭,而目前這場爭端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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