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可以在網上隨便罵一個人是“1450”“行走的50萬”“來電了”,沒人會管你。但如果你罵一個人“傻X”“去死”,可能會被禁言。
為什么?這兩類話明明都很惡毒啊。
答案藏在法律的縫隙里。
“1450”“50萬”這種詞,表面上是罵人,實際上是在指控對方“拿錢發帖”“通敵叛國”。這在法律上叫“事實陳述”,而不是“侮辱”。事實陳述和侮辱的區別在于——前者是有真有假的,后者是純情緒發泄。
你罵我“傻X”,這不是事實,這是評價,法律管這叫“侮辱”。但你說我“1450”,你是在陳述一個“事實”——你在指控我收了民進黨的錢。這個事實是真是假,需要證據。
如果我沒收錢,你說我收了,這叫“誹謗”。誹謗比侮辱的刑期更長。
但你猜怎么著?就算你說錯了,我告你誹謗,我也得先證明“我沒收錢”。這怎么證明?我沒法證明自己沒有的東西。這是法律上著名的“證明不存在”困境。
所以,罵“1450”的人就鉆了這個空子——你說我誹謗,你先證明自己沒收錢。你證明不了,那這官司你打不贏。
但罵“傻X”就不一樣了。傻X不需要證據,法官一看就知道這是辱罵,直接判你違規。
另一個原因是——政治性罵人,平臺不敢管。你管了,有人說你“限制言論自由”。你不管,有人說你“縱容網暴”。兩難之下,平臺選擇了“裝看不懂”。
所以現狀就是:罵一個人傻X,違規。罵一個人漢奸,合規。
荒不荒謬?
更荒謬的是,這種“去罪化”正在蔓延。現在網上罵人的新詞越來越多——“二極管”“魔怔人”“神蛆”……這些詞聽起來沒那么臟,但攻擊性一點不比傳統臟話弱。它們巧妙地避開了關鍵詞過濾,同時精準地傳達了惡意。
這背后的邏輯很簡單:網暴并沒有消失,它只是在進化。從明刀明槍,變成了冷嘲熱諷。
你覺得這算進步嗎?
我覺得,這是把惡意包裝得更體面了而已。
下次你想在網上罵人之前,先問問自己:如果對面站著的是真人,我敢不敢當著他的面說出這個詞?
不敢的話,就別敲回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