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入500元,包電動車、手機……
看似輕松高薪的“跑腿”工作
實則是幫助詐騙分子
轉移贓物的犯罪行為
日前
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檢察院
公布一起案例
2026年3月13日,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的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獲判,被告人張某因貪圖高薪淪為電詐“工具人”,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25年10月,急于找工作還債的張某在社交平臺看到一則“高薪兼職”招聘信息:高薪兼職,日結500元,包電動車、手機、外賣服,不限制跑單數量。
面對明顯異常的報酬與要求,張某雖心生懷疑,卻仍應聘這份高薪兼職工作,先后四次根據上家指示,到指定地點取走并轉移黃金,涉案金額逾百萬元。
經查,這些黃金均為詐騙所得贓物,而張某的轉移行為實則是電詐鏈條中關鍵的“洗錢”環(huán)節(jié)。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龍華區(qū)檢察院全面審查案件事實證據,依法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張某提起公訴。2026年3月13日,龍華區(qū)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采納檢察機關指控罪名及量刑建議,作出如上判決。
當前,電信詐騙團伙早已“升級換代”——他們讓被害人將錢款置換成黃金,再以“高薪跑腿”“代取快遞”“輕松兼職”為誘餌,招募人員充當洗錢“工具人”。這類套路隱蔽性強、涉案金額大。
在日常生活中需注意以下幾點——
- 不輕信“日入數百”“輕松高薪”的網絡兼職,異常高薪背后多半是陷阱。
- 不幫陌生人代收、轉運、保管不明包裹、貴重物品,不隨意出借手機、銀行卡。
- 發(fā)現可疑招聘、涉詐轉運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大家在找工作時也一定要走正規(guī)渠道
切莫因一時貪念觸碰法律紅線
否則“輕松賺錢”
終將變成“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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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報道
來源: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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