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戰爭時期,侵華日軍中曾經有兩個第4旅團,細分起來名稱雖然一樣,但性質卻完全不同,其中一個為步兵旅團,另一個為獨立混成旅團。兩者在編制、裝備、作戰任務和存在時間上均有顯著差異。根據公開資料,咱們來聊一聊具體存在哪些差異。
![]()
首先說說步兵第4旅團,這支部隊原先屬于日軍第2師團,也就是仙臺師團。1905年日俄戰爭時期,以第4旅團為基干組建第8師團后,番號轉移至第8師團,該部長期駐扎在中國東北。1939年底,第8師團改編為三單位師團時撤銷旅團建制,第4旅團番號消失。
第4旅團屬于甲級師團下屬的步兵旅團,為四單位師團組成部分,這種編制為一個師團轄兩個旅團、四個步兵聯隊,兵力大約7000-8000人。
![]()
侵華戰爭中的步兵第4旅團存在期間,裝備步騎槍約6000-7000支;輕機槍約200-300挺;重機槍約40-60挺。旅團一般配備12門步兵炮,山炮/野戰炮由師團直屬炮兵聯隊統一配屬。另外,擲彈筒、工兵、通信、輜重等支援單位齊全。
步兵第4旅團在全面侵華戰爭之前,主要活動區域為東北地區,七七事變后,該部隨第8師團在熱河省作戰,參加攻占承德作戰行動。
![]()
日軍另一個第4旅團為獨立混成第4旅團,隸屬侵華日軍華北方面軍直轄,1938年2月在河北石家莊組建,后來調往山西,隸屬第1軍,負責正太鐵路沿線治安警備。這支部隊存在了五年多,到1943年5月改編為第62師團第63旅團,原先番號撤銷。
這個第4旅團的編制特點為是獨立混成旅團,存在期間不隸屬于任何師團,為警備/治安作戰單位。
![]()
據多方資料綜合,獨立混成第4旅團總兵力約5700人,下轄五個獨立步兵大隊,即第11-15大隊,無聯隊編制。
該部配備輕機槍約130-140挺;重機槍約20-30挺;擲彈筒130多具;重型支援火力包括4門山炮、8門野炮。這種執行警備/治安任務的旅團,沒有裝甲車和汽車等機械化運輸工具,部隊移動依賴牲畜或人力,機動能力差。工兵隊、通信隊等支援單位齊全。
![]()
綜上所述,兩支部隊的差異在于步兵第4旅團編制人數多、重武器齊全,野戰能力強。獨立混成第4旅團員額少、重武器少、側重于靜態守備。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