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前的5月3日東京,盟國組成的“遠東軍事法庭”,開始對日本28名甲級戰犯進行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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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在1946年1月19日根據當時剛剛頒布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才成立的。但是,對日本甲級戰犯進行審判的這件事早已確定,畢竟1945年12月南京國民政府就接到了駐日盟軍統帥總部的通知,隨后當時的外交部和司法部就開始遴選派往東京的外交、司法人員,最終先后遴選出17位精英,組成了頗具實力的參審班子。只不過,相對于蘇聯代表團的70多人,美國代表團的100余人,中國代表團的人數顯得極為寒酸。要知道,當時28名日本戰犯的律師團隊居然達到了130余人。
雖然,中國代表團的實力相對來說較為弱小,但是對于這17位“凜然仗劍赴東京,清算血債鎖敵酋”的孤勇者,我們還是有必要將他們的名字記錄下來,讓他們被所有的人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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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團17人名單:
一、?法官
?梅汝璈?:中國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
?法官秘書?
方福樞
羅集誼
楊壽林
二、?檢察官
?向哲濬?:中國首席檢察官
?檢察官秘書?
裘劭恒
劉子健
朱慶儒
高文彬(兼)
三、?顧問
吳學義
鄂森
桂裕
倪征燠(首席法律顧問,1947年2月抵達東京增援中國檢察團隊)
四、?翻譯
周錫卿
張培基
高文彬(亦列于秘書)
鄭魯達
劉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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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圖的核心成員共有4位,包括復旦大學和武漢大學教授時年42歲的梅汝璈為中國法官,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年近六旬的向哲浚為中國檢察官,44歲的武漢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學義擔任顧問,以及再1947年2月赴日增援的律師倪征燠。
由于當時的中國國力羸弱,而美國為首的西方已經有了偏袒日本的傾向。所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不是在很多方面都故意打壓中國代表團,想冷處理代表團的地位,以及隱沒中國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的貢獻。就是設置很多人為障礙,想要為日本戰犯開脫,逃避中國人民對它們的正義懲罰。所以,在中國代表團踏上東京的那一刻起,各種各樣的庭審之外的較量就已經開始了。在電影《東京審判》就有描述了三次庭審之外的較量,一次是法官的座次之爭,一次是國旗之爭,一次是關于是否對甲級戰犯實施“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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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在梅汝璈的據理力爭,以及慷慨陳詞下,中國代表團獲得勝利,也可以說是中國獲得了勝利。最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的座席順序是:美、英、中、蘇、法、加、荷、新、印、菲;審判席后面的參戰國國旗中,中國國旗也被插在第1位;首批28日本甲級戰犯中,除了3人3人已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外,剩余25人全部被判有罪,其中7人被執行絞刑。當然,這些不僅僅是梅汝璈一個人的功績,是整個中國代表團以及419名出庭證人,779名書面證人共同努力的結果。
除此之外,還有一件在庭審開始之前的斗爭更加至關重要。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之前,在討論對日本侵略罪行的追述時間時,當時有人提出1937年全面抗日戰爭開始之時,甚至還有人提出1941年太平洋戰爭開始之時。但是,只有梅汝璈堅持要將對日追訴的時間定在1928年6月。因為在這一天,日本人制造了“皇姑屯事件”,刺殺了當時北洋政府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中華民國陸海軍大元帥、奉系軍閥首領張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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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梅汝璈為什么要堅持在這一天呢?除了因為刺殺一個國家元首,絕對是對一個國家不折不扣的侵略行徑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如果將追訴時間定在1937年之后,那么很多甲級戰犯就會因此逃離審判。比如,參與制造1931年“滿洲國事件”,以及在1932年建立滿洲國中出力頗多的甲級戰犯大島浩。如果,追訴時間退到1937年,那么這位1934年就出任德國大使的戰犯,就可以堂而皇之的逃脫審判。
由此可見,梅汝璈不僅與整個中國代表團,捍衛了中國的尊嚴,同時也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讓諸多甲級戰犯無所遁逃。只可惜,由于美日勾結緊密,除了首批28名實際25名戰犯被懲罰之外,此后第二批42名戰犯居然被美國無條件釋放了。而這些,已經超出了中國這些法律團隊所能控制的范圍。所以,無論如何歷史永遠都會銘記他們的努力、他們的抗爭、他們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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