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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30 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最新一期食品抽檢通報,其中,哈爾濱雙花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關東坊酒(哈爾濱情義)” 被檢出違禁人工甜味劑紐甜,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判定為不合格產品。該企業曾因相同問題被罰,此次再度曝光,凸顯其質量管控存在重大漏洞。
本次抽檢由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組織,覆蓋全省多地流通環節食品。涉事產品具體信息如下:
- 產品名稱:關東坊酒(哈爾濱情義)
- 規格:450ml / 瓶,酒精度 52% vol
- 生產日期:2024 年 3 月 25 日
- 標稱生產企業:哈爾濱雙花酒業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樂群鄉樂民村)
- 抽樣地點:河南省新鄉市原陽縣福寧集鎮圣緣購物廣場
檢驗結果:該批次白酒中紐甜含量為 0.000355g/kg。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白酒屬于蒸餾酒,嚴禁添加任何人工甜味劑,紐甜明確被列入 “不得使用” 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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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哈爾濱雙花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曾用名 “雙城市雙花酒業有限公司”,是黑龍江一家中小型白酒生產企業,主打 “雙花”“關東坊” 等品牌。
此前,該公司生產的同系列關東坊酒就曾因紐甜超標,被監管部門認定為 “生產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白酒”;處罰結果為罰款 2 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1477.5 元;企業曾申辯稱紐甜非人為添加,系外部環境影響,但未被采信。此次河南抽檢再次檢出同類問題,說明企業未落實整改要求,生產質控體系形同虛設,涉嫌屢罰屢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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