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中國市場監督管理學會發布公告表示,近年來涉及網絡理財課程的消費投訴呈現明顯上升趨勢,提示消費者警惕網絡理財課程陷阱,避免被部分非法機構“割韭菜”。
《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了解到,做好網絡理財課程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或應建立“網絡金融教育培訓”聯合甄別機制。同時,網信、市場監管部門需對平臺廣告進行動態監測,對“保本保收益”之類的承諾性用語、虛假頭銜實施即時下架與聯合懲戒。而從投資者角度看,應注意核實資質、警惕高收益誘惑,同時樹立理性投資理念,不輕信“一夜暴富”的神話。
糾紛持續增長
中消協依托“全國消協智慧315”平臺近期對消費投訴數據進行分析發現,涉及網絡理財課程的消費投訴呈現明顯上升趨勢。2020年至2025年間,相關爭議數量持續增長,2025年10月以來投訴工單進一步增多。投訴集中反映部分培訓機構以低價體驗為名誘導付費、宣傳內容與實際服務嚴重不符、退款渠道不暢等問題,且老年消費者受此困擾尤為突出。
從套路上看,中消協方面表示,涉訴機構往往通過短視頻平臺、社交軟件、直播渠道等發布廣告,以“免費學習”“一元體驗”“限時特惠”等為誘餌吸引消費者關注。在獲取消費者聯系方式后,銷售人員通過拉群聽課、發送所謂“理財案例”等方式逐步建立信任,繼而宣稱“銀行存款貶值”“理財改變命運”“穩賺不賠”“名師一對一指導”“學不會免費重學”“打卡全額退費”等,誘導消費者支付數千元乃至上萬元課程費用。
中消協方面指出,消費者付費后獲得的課程內容多為網絡公開可查的基礎知識匯編,與宣傳中承諾的“實戰技巧”“高收益策略”存在較大差距。部分機構在收取初始費用后,還會以“升級私教”“進階實戰”等名義二次甚至多次收費,屬于典型的“割韭菜”行為。
記者注意到,近期部分銀行亦公開提示網絡理財課的風險問題。例如,中信銀行(601998.SH)寧波分行3月份公開提示,近年來,隨著短視頻和直播的普及,各類理財知識分享、財經大V點評內容大量涌現,成為公眾獲取金融信息的重要渠道。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瞄準了這一流量入口,通過精心包裝的人設和話術,誘導消費者步入陷阱,造成財產損失。
該行指出,不法分子通常在平臺投放理財廣告,以極低價格或免費吸引用戶點擊。消費者添加聯系方式后,會被拉入微信群,群內安排大量“托”頻繁曬單,營造“跟著老師輕松賺錢”的虛假氛圍。待消費者放松警惕,便推銷數千元的高階課程,或引導下載不明App進行所謂“跟單操作”,最終資金有去無回。
長三角科技產業金融研究聯盟秘書長陸岷峰告訴記者,當前市場上的違規理財課程,其營銷已演變為一套深諳人性弱點的“精準騙術”,其特點之一是“低門檻高回報”的誘餌設定,這種套路實際上是利用行為經濟學中的“確定效應”和“高估小概率事件”傾向,以“1元理財課”“穩賺策略”為餌,營造“低成本鎖定巨大未來收益”的錯覺。其話術本質是將復雜的投資行為簡化為“跟單操作”,隱瞞投資固有的風險與不確定性。
陸岷峰同時表示,該類課程本質是“權威包裝與從眾營造”的信息操縱,操作者一般通過虛構或夸大“券商首席”“私募大佬”等頭銜,利用“權威偏誤”影響消費者。同時,在社群中大量使用“水軍”發布盈利截圖、感謝話語,制造“假性從眾”環境,利用“社會證明”(Social Proof)效應來削弱個體理性判斷能力,從而使消費者在群體氛圍中匆忙付費。
一位地方銀行人士表示,部分違規理財課的套路是“服務降級與閉環收割”的合同陷阱。在消費者付費后,課程質量急劇降級,核心內容大多數是公開可得的金融常識。“實戰指導”則導向特定交易平臺或收取高額“會員費”,形成第二次收割。其最惡劣的手段還在于設置極為苛刻的退款條款,或將消費者誘導至不受監管的境外平臺交易,徹底堵死維權通道,完成欺詐閉環。老年群體因為信息檢索能力相對較弱、對權威話語更加信任,且更加渴望通過理財保障養老生活,故而成為重點圍獵目標。
構建“穿透式”治理模式
從監管角度看,陸岷峰告訴記者,實現市場和金融監管協同的關鍵是要構建起“穿透式”全鏈條治理體系,這是因為要治理上述亂象,必須形成能夠超越單一部門職能,建立跨市場的監管協同響應機制。應在前端聯合準入與廣告治理,市場監管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應建立“網絡金融教育培訓”聯合甄別機制。對宣稱提供具體投資策略、薦股服務的課程主體,應要求其同時具備教育類資質與相應的金融業務許可。網信、市場監管部門需對平臺廣告進行動態監測,對“保本保收益”等承諾性用語、虛假頭銜實施即時下架與聯合懲戒。
在中端,陸岷峰表示,應對資金與內容實行合規監督。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支付機構建立對相關培訓課程收款賬戶的監控模型,對投訴集中、退款率高發的主體賬戶采取延遲結算、提高保證金等風控措施。同時,可探索要求課程平臺對涉及具體投資分析的內容進行留痕存檔,為事后判定是否構成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提供依據。
此外,應做到信用懲戒與行刑銜接。上述地方銀行人士表示,應建立涉事企業、主要講師“黑名單”共享機制,并將其失信信息同步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企業融資、政府采購等領域進行聯合限制。對于涉案金額大、手法惡劣、明顯構成詐騙的,市場監管部門必須強化與公安機關的行刑銜接,推動案件刑事立案,形成法律震懾,而非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追責。
值得注意的是,中消協方面指出,數據分析顯示,投訴網絡理財課程的消費者中,老年人占比突出。不少老年消費者因信息獲取渠道有限、對金融知識了解不足,更容易受到“保值增值”“子女負擔減輕”等話術影響。老年消費者需對此保持警覺,務必加強防范,盡量不要參與大額投資理財,遇到拿不準的情況,一定多問問子女和身邊親友,切勿因一時心急獨自倉促決定。“凡是教你怎么賺錢的,大概率就是要賺你的錢。”
陸岷峰表示,應對投資者教育的模式進行升級,即要完善從知識灌輸到“防御能力”的構建。傳統的、單向度的金融知識普及在針對性騙術前效力有限。當下的投資者教育,特別是針對老年群體的,需向構建“系統性防御能力”范式升級。同時,對教育內容要做到場景化與情感化,也就是要摒棄術語堆砌,制作以真實被騙案例改編的短劇、漫畫,直觀揭示“低價課”到“深套”的全過程。內容應聚焦于識別“紅色警報”信號(如催單話術、盈利保證)、驗證所謂“權威”資質的具體路徑(通過證監會官網等查驗)以及法定的“投資冷靜期”權利行使。
上述地方銀行人士建議,可進一步完善“家庭、社區”的協同防護網絡,也就是要積極推動投資者教育進入社區養老服務中心、老年大學等場景。更關鍵的是,設計面向老年子女的指導材料,教育他們如何以恰當方式與父母溝通理財風險,將家庭親情紐帶轉化為有效的風險過濾網。鼓勵銀行、證券公司客戶經理在服務老年客戶時,主動進行風險提示。
中信銀行寧波分行提示,投資者進行投資,核實資質是第一步。面對網絡上的理財“大師”或投資推薦,應先核實其是否具備金融從業資質,正規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均有官方渠道可查。警惕高收益誘惑,對于明顯偏離市場水平的收益承諾,務必保持清醒。金融消費者應樹立理性投資理念,不輕信“一夜暴富”的神話。認準正規交易渠道,任何金融交易均應通過正規金融機構官方平臺完成。凡要求向個人賬戶或非同名公司賬戶轉賬的,均涉嫌違規或詐騙,應立即終止操作。
中消協方面指出,消費者在購買網絡課程服務過程中,應注意保存廣告宣傳頁面截圖、聊天記錄、付款憑證、課程回放鏈接等證據材料。若發現課程內容與宣傳承諾嚴重不符、機構失聯或拒絕履行退費義務,或者要求簽署限制消費者權利、免除經營者責任、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協議,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規定,先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全國消協智慧315投訴平臺、各地消協組織或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編輯:曹馳 審核:何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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