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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5月1日)起,在北京騎乘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已上升為法定義務,記者在一些重點路口統計后發現,目前市民騎乘電動自行車時的頭盔佩戴率已達到80%左右。
北京交警今天也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置檢查和宣傳提示崗位,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的行為進行糾正和安全提示。初期交管部門將采取教育糾正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最高可處以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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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交警現場指引一位市民按照規范戴好頭盔,不能只攜帶而不佩戴。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騎乘電動自行車頭盔佩戴率已達八成左右
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今天起正式實施,除了“戴頭盔”這一最重要的變化外,還針對電動自行車騎行、停放、充電等多個方面作出調整,同時,還系統整合了散見于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中的非機動車主要通行規定,方便市民知曉與遵守。
“我很早就開始戴頭盔了,頭盔是跟電動自行車一起買的,也給孩子買了專用的兒童頭盔,咱們不能因為罰款才佩戴。”在崇文門路口,一位帶孩子的父親告訴記者,孩子平時經常要坐電動自行車,一直都給孩子戴好了頭盔。
今早,記者在路上看到,從直觀感受來看,騎行電動自行車市民的頭盔佩戴率有了明顯提升。有不少市民的頭盔都是嶄新的,甚至有的頭盔面罩上保護膜還沒有撕干凈。記者了解到,確實也有不少騎行者是從今天才開始佩戴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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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早的路面情況來看,約八成左右的電動車騎行者都能自覺佩戴好安全頭盔。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今天早上在東城區崇文門路口,記者也跟隨交管部門開展針對騎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執法檢查。今天9:30至10:00間,記者在崇文門路口等重點路口進行粗略統計后,目前騎乘電動自行車的頭盔佩戴率已達到80%左右。
相較于《條例》實施前,未佩戴頭盔、頭盔佩戴不規范的現象大幅減少,針對少部分騎行電動車的市民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民警也進行了及時提醒,告知市民由于沒戴安全頭盔,這次進行提示和記錄,下次將進行處罰。其中有一些市民雖然攜帶了頭盔,但是卻將頭盔放在了電動自行車的尾箱中沒有進行佩戴,有的騎行者是發現前方有交警檢查才匆忙將頭盔取出戴上。同時,對于一些未規范佩戴頭盔的行為,交警也會進行提醒,比如雖然戴了頭盔但沒有系好頭盔系帶。
據北京市公安交管局非機動車專項治理工作負責人王曉旭介紹,5月1日,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實施首日適逢勞動節假期,交管部門在啟動高等級上勤方案保障假期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的同時,在全市主要路口設置檢查和宣傳提示崗位,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對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行為進行糾正和安全提示。
記者現場統計,《條例》實施首日北京一些重點路段電動自行車頭盔平均佩戴率已經達到近80%,較此前有明顯提升,部分核心商圈周邊佩戴率更是達到90%以上,其中外賣、快遞等行業從業人員鮮有不戴頭盔的情況。
初期教育糾正與處罰相結合,最高可罰50元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法制支隊法規調研中隊中隊長鄒舒告訴記者,從今早的路面情況來看,市民的頭盔佩戴率有了特別明顯的提升,但仍有一些需要提醒騎行者的注意事項。比如電動自行車后座帶人的年齡上限,已由原來的12周歲調整為16周歲,但后座的乘車人不論年齡大小都應該規范佩戴好頭盔,家長也應該給孩子選擇適合其頭圍大小的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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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在崇文門路口,一位家長給乘坐電動車的孩子也戴好了安全頭盔。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最近經常看到相關的新聞提醒,從5月1日開始騎車乘坐電動自行車都要戴頭盔,我趕快給孩子也買好了兒童頭盔,今天出門就都戴好了。”在崇文門路口,騎行電動自行車帶著孩子出行的市民劉女士正在等候信號燈,她告訴記者,孩子的學校也給家長們都進行了安全宣傳,提醒大家接送孩子上下學時給自己和孩子都要戴好頭盔。
記者在路面上觀察后,注意到今天早上騎行電動自行車帶小朋友的家長給孩子佩戴安全頭盔的比例很高。
交管部門介紹,在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實施前,交管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和屬地政府,通過組織活動、設置路面宣傳站點等方式,在強化非機動車通行類違法治理糾正的同時,持續開展大范圍、多場次宣傳活動,對新修訂《條例》中涉及各項內容變化特別是規范佩戴安全頭盔保障安全進行解讀宣傳。《條例》實施當天適逢勞動節假期,交管部門在啟動高等級上勤方案保障假期道路通行安全有序的同時,在全市主要路口路段設置檢查和宣傳提示崗位,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并對電動自行車不佩戴頭盔進行糾正和安全提示。針對未佩戴頭盔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初期將采取教育糾正與處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路面執法工作,對該違法行為按照《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最高可處以50元罰款。
正確佩戴頭盔可以降低79%的嚴重腦損傷風險
據交管部門介紹,不戴頭盔騎乘電動自行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傷亡風險極高,人在發生碰撞后,身體會受慣性的影響,頭部像鞭梢一樣重重地砸向地面。
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交通事故死亡案例中因顱腦損傷致死率為81.7%;不使用頭盔的駕駛人占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死亡人數的74.7%。根據世衛組織的報告,正確佩戴頭盔可以降低79%的嚴重腦損傷風險。
北京急救中心調度指揮中心主任韓鵬達提醒,“低速度”不等于“低風險”,市民朋友切勿因為覺得距離近或認為自己車技好,就在騎乘電動自行車時不佩戴頭盔。大腦十分脆弱,它是懸浮在顱骨內的柔軟組織,沒有直接的固定。即使外部沒有明顯傷痕,突然的減速(如撞擊、摔倒)撞擊顱骨,也會造成彌漫性軸索損傷、腦出血、腦腫脹等顱腦損傷。
交管部門特別提示,騎乘電動自行車不僅應佩戴頭盔,還要選擇符合國家標準的頭盔,更不能用安全帽替代騎行頭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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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表示,有三種情形屬于“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第一種是未在頭部佩戴乘員頭盔(含隨車攜帶但未佩戴),或未系緊系帶、佩戴不牢固的;第二種是佩戴的頭盔發生過較大撞擊事故,已明顯不具備保護性能的;第三種是佩戴的頭盔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未經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
明確規定騎行時不得瀏覽手機
新修訂的《條例》除要求強制佩戴頭盔外,還明確規定騎行時不得瀏覽手機,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裝等行為。同時,《條例》對道路通行規則進行了整合完善,從右側通行、路口左轉、信號燈等待到推行過街,均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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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崇文門路口交警對一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行者進行教育糾正。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分心騎行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此前,記者曾多次跟隨交管部門開展路面執法,其中查處的重點就是騎行時打電話、看導航等分心駕駛違法行為。
交管部門提示,首都交通文明,需要每一位交通參與者共同守護。駕乘電動自行車請牢記“騎車戴頭盔,乘車戴頭盔,喝酒別騎車,不闖燈、不逆行。”駕乘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應嚴格遵守順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則,不在機動車道、人行道內行駛,不越線停車。經過沒有信號燈的路口時減速觀察,確認安全后再通行。
下一步,相關部門將持續加大路面執法管控力度,常態化開展宣傳引導工作,鞏固提升頭盔佩戴率,引導廣大市民持續養成文明騎行、規范防護的良好習慣,全力營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守護市民出行平安。
記者 裴劍飛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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