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千萬,帶貨百萬,但產品自己都沒用過——這種“閉眼賺錢”的日子,從5月15日起可能要徹底結束了。
越南第87/2026號法令正式生效,專門針對 KOL 和有影響力者,設置了一套獨立、嚴厲的制裁框架。簡而言之:以前是“模糊地帶”,現在是“高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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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翠仙小姐、杭杜慕和光靈(從左至右)在直播中兜售劣質克拉糖。2025年,三人因欺詐顧客罪分別被判處兩年監禁
四大紅線,觸碰即罰
第一,沒體驗就推薦:罰8000萬到1億盾
如果你連產品都沒用過,或根本不懂它是什么,就開始對著鏡頭說“太好用了”,對不起,觸線了。
第二,不標明“這是廣告”:罰6000萬到8000萬盾
KOL 的推廣視頻,如果開頭沒有明確告知“這是廣告內容”,就屬于違規。這意味著:不能再用“暗廣”打擦邊球。
第三,未核實廣告主和產品信息:罰4000萬到6000萬盾
KOL 必須驗證廣告發布者的可靠性,檢查相關產品文件。不能“給錢就發”,也不能甩鍋給品牌方。
第四,除了罰款,還要公開道歉、退還違法所得
這是新規最“狠”的一點:罰款之外,KOL 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消費者公開道歉;同時須退還所有因違規廣告產生的收入。
對于靠聲譽吃飯的 KOL 來說,公開道歉比罰款更致命。
越南已超30萬KOL,但“誰算KOL”尚無標準
越南KOL和KOC俱樂部((隸屬于越南數字廣告與內容協會))估計,全國約有30萬KOL和KOC,是2022年的6倍。問題是,至今沒有明確標準界定“誰是KOL”——很多人是“自封”的。
這意味著,新規實施后,任何“自稱有影響力”的人,都可能被納入監管范圍。
國際對比:越南的罰款并不算最重
美國:預計到2029年,KOL行業將成為一個價值700億美元的市場。
中國:2022年起,禁止“道德敗壞”的名人做任何廣告。KOL必須使用過產品才可推薦,虛假廣告要承擔連帶責任。
韓國:2020年起,違規廣告的KOL和企業,最高罰款相關銷售額的2%或5億韓元(約100億越南盾)。
KOL請先“自用”,再“分享”
新規的核心邏輯很簡單:如果你自己沒用過、不了解,就沒有資格向粉絲推薦。
這不是在打壓影響力經濟,而是在給這個行業立規矩。對于真正的 KOL 來說,這是一次洗牌:靠臉吃飯的時代正在過去,靠信任和內容吃飯的時代才剛剛開始。
5月15日起,帶貨之前,先試試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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