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6年4月28日成都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何軍為成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免去:
林浩的成都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曹偉的成都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鄧怡為成都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免去:
陳山的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何蓉、蔣娜娜的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書劍的四川天府新區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徐永紅的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職務;
張薇的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任命:
黃友靜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張薇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
李黎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
范聰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董淼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
蘇云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明、岑玉梅、曾祥璐、何虹、陳睿、汪華的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成都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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