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營山縣公安局根據平臺線索,發現居民盧某的微信賬戶異常——大量資金頻繁進出,涉嫌使用微信接收詐騙資金。縣反詐中心迅速核查,順線鎖定上線人員,并赴巴中市將嫌疑人陳某抓獲。隨著調查深入,一個春節前組建的“洗錢車隊”浮出水面。陳某在本地招募多人,為刷單詐騙活動代收、轉移涉案資金。
截至目前,營山縣公安局已抓獲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9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NANCHONGGONGAN
案情回顧
0 1
利益誘惑 淪為“工具人”
陳某的朋友周某主動聯系他,謊稱有“網絡賭博下分款項”需代收,承諾給予10%的高額返利,邀請陳某使用個人微信代為收款轉賬。陳某在利益誘惑下加入周某建立的兩個涉案微信群。詐騙資金通過收款群轉入陳某賬戶,其在回款群中將錢轉給指定人員。
2
招兵買馬 組建“車隊”
隨后,周某以“單人收款金額有限”為由,指使陳某招募更多人擴大規模。陳某拉攏親朋參與,并以8%的返利統一結算,形成多人協作的代收團伙。該團伙通過多賬號分散收款,拆分大額詐騙資金、掩蓋資金流向,實質上幫助詐騙分子“洗白”贓款,其行為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0 3
明知故犯 頂風作案
在后續操作中,陳某等人逐漸清楚所收款項目為刷單詐騙贓款,明知自己在幫助轉移犯罪所得,仍受利益驅使,繼續參與資金中轉,直至被警方抓獲。
警惕!
當前,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已成為電信網絡詐騙黑灰產“核心幫兇”,呈現“上游誘騙+中游代收+下游洗白”的鏈條化犯罪模式。不少人為獲取高額返利,出借個人微信、銀行卡,成為詐騙犯罪的重要“幫兇”。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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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額返利”話術,切勿出借、出租個人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支付賬戶,該類行為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切勿觸碰法律紅線。
個人賬戶僅限本人使用,嚴禁出租、出借、出售。即便未直接操作,若賬戶被用于轉移詐騙資金,持有人也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積極舉報可疑行為,如發現身邊有人招募“代收不明資金”“兼職轉賬”等,請立即撥打96110反詐專線舉報,共同筑牢反詐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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