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9月30日起實施。這一新政策重拳出擊,直指金融產品網絡營銷亂象,切實守護百姓錢袋子。
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金融業數字化轉型進程不斷加快,互聯網逐漸成為金融產品營銷的重要渠道。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憑借低成本、廣覆蓋、高效率的優勢,成為金融機構觸達用戶、拓展業務的核心路徑。金融產品網絡營銷迅速發展的同時,一些風險問題日益凸顯,突出表現在虛假與誤導性宣傳、非法金融活動,以及金融機構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權責不清等方面。
部分機構為了流量,使用“低門檻、秒到賬、零利率”等夸張話術誘導金融消費者,刻意隱瞞綜合費率、逾期罰息等關鍵信息。更有甚者還忽悠消費者,讓人誤以為產品“穩賺不賠”。與此同時,非法金融活動屢禁不止。無資質的機構或個人通過直播、短視頻等進行薦股、推銷理財產品等,開展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此外,金融機構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在合作過程中權責不清,如存在支付機構收銀臺頁面將支付工具與貸款產品混同展示,誤導用戶等問題,部分平臺更利用流量優勢擠壓中小機構生存空間,破壞市場公平秩序。
直面亂象,強化監管、補齊短板迫在眉睫。新規將監管觸角全面嵌入金融產品網絡營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以系統性制度設計規范金融網絡營銷全流程,標志著我國金融產品網絡營銷邁入全面規范、權責清晰的新階段。
新規對金融機構、互聯網平臺、消費者乃至整個數字金融生態都將產生深遠影響。新規嚴格禁止虛假宣傳、嵌套銷售等行為,并對直播、自媒體等營銷提出資質要求,這將淘汰依靠誤導信息、違規引流牟利的機構,讓合規主體脫穎而出。從長遠來看,這將重塑行業格局,推動市場從“流量至上”轉向“合規優先”,加速構建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對金融消費者而言,新規更將構筑起堅實的保護屏障,切實保護好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新規從印發到落地,還須形成合力。金融產品網絡營銷活動有多方參與、環節復雜,涉及眾多部門管理職責。在新規正式實施之前,金融機構、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利用好過渡期,主動加快整改清理與新規要求不一致的營銷內容和行為。從監管層的角度看,除了加強對金融機構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的監管之外,各相關部門還需圍繞網絡信息內容、網站名稱、廣告管理等方面加大監督處置力度。通過多部門協同發力、形成合力,共同整治行業亂象,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守正創新的市場環境。(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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