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2026年度浙江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具體名單↓
![]()
承辦單位承辦時要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規定履行法定程序,并在提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時報告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有關情況。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任務需要,確需調整的,由相應的承辦單位提出意見,按程序報省政府審定后調整。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