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提問:
張律師,我老公因為單位項目的事情跟一個老板之間有借款往來,現在被認定為受賄犯罪。可是我們明明有借條、有轉賬記錄,是標準的借款,而且他也沒拿什么好處。可辦案機關說這就是“借名行賄”,檢察院也沒聽我們解釋就直接起訴了,還把這筆錢當作是“索賄”。我現在特別想問一句,到法院還有沒有機會打回來?還是這就只能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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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勇律師解答:
你這個問題,其實我們之前剛辦過一起類似的案件。一個典型的“借貸型受賄”指控——當事人自始至終都認為是民間借款,辦案機關卻認定是以借款為幌子的受賄行為,而且在留置階段家屬也沒有退錢。案件到了檢察院,公訴機關基本沒有作任何調整,甚至把那筆錢直接認定成了“索取型”賄賂,數額高達幾百萬元。
整個案件,最大的難點在于“動機”解釋和“利益關系”的認定——也就是說,檢方認為你借錢的對象是跟你有業務往來的單位負責人,那么只要你沒有如期歸還,就有可能被認定為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錢款。
但是!張智勇律師團隊始終堅持兩個核心辯護點:第一,是客觀上有真實的借貸證據,包括借條、轉賬記錄、催款信息等;第二,是主觀上沒有以職務便利謀取非法利益的故意。而且當事人在留置階段從未認罪,也沒有簽認罪認罰文書。
我們為此準備了大量書面意見,反復向法院提出對關鍵證人出庭的申請,雖然法院一開始并不支持,但我們不斷就此提交材料反映,強調“以審判為中心”的原則必須落實到位——最終,通過持續的抗辯和證據提交,法院認定這筆錢不屬于受賄,而是真實存在的民間借貸,指控中的“受賄款”被完全打掉。
最終結果是:認定罪名從“受賄罪”中排除了這部分金額。
所以我想告訴你:案件到了法院階段,仍然可以辯。只要你掌握住證據鏈條的真實性、借款背景的合理性等,就有可能爭取到更有利的結果。
我還想提醒一點:“借貸型受賄”這類案件現在在醫療系統、建設系統、公務系統中都不少見,尤其是在一些人情往來頻繁的行業中,很容易被認定為“名為借貸、實為輸送利益”。如果我們不加分析地認罪,反而會坐實一個本可以辯掉的罪名。
所以,一定要判斷清楚:有沒有還款意愿和行為?有沒有真實的借條?有沒有對等的利息?有沒有實際的財產損失?這些因素,都是在法院打贏的關鍵。
只要沒有判決生效,任何案件都還有機會扳回來。不要輕信所謂“已經定了”的說法,也不要盲目配合認罪。找準突破口,及時介入策略,才能把本應是民間借貸的事實,從受賄指控中解脫出來。
如你所說——有借條、有轉賬、有往來記錄——請先冷靜分析,不要輕言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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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并率先在全國范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并屢獲殊榮,先后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連續兩屆斬獲“重慶經典刑事案例”獎項。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并重”,擔任西南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余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污、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余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借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于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持,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執業以來,他始終信奉艾倫·德肖維茨的格言:“只要我們決定受理這個案子,擺在事實面前的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不管這樣做會產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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