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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查閱了《山東省2025年普通類常規批第2次志愿剩余本科計劃》,發現因體檢導致退檔的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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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建議考生仔細查閱《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高校招生章程。今天,小編就為大家梳理一下體檢相關的問題,供大家了解。
“不予錄取”和“不宜就讀”的區別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分三類對待有缺陷者或疾病者:
一是學校不予錄取的疾病或缺陷;
二是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的疾病或缺陷;
三是不宜就讀的專業的疾病和缺陷。
那么,上文中提到的“不予錄取”和“不宜就讀”有哪些區別呢?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不予錄取”具有肯定性,指考生即使填報了該志愿專業,成績再高,也不會錄取。因此,考生填報志愿時要特別注意主檢醫生做出的體檢結論。
“不宜就讀”的專業是指《指導意見》第三部分的9條內容,是供考生填報志愿作為參考。考生報考了不宜就讀的專業,學校不得以此為依據,拒絕錄取達到相關要求的考生。
因此提醒各位考生,在規劃高考志愿時,一定要參考高考體檢結果。今天小編給大家梳理了學校可不予錄取的患者疾病,一起來了解一下~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可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山東高考一點通(微信號:GK-SDE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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