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光影的認識,我們一般傾向是西方繪畫的論斷,文藝復興時期把自然界的光影作為繪畫元素的主體。那中國畫是否有光影?又如何表現呢?
觀中國美術史,從古至今的畫學著述,極少涉及對光影的討論。但中國畫把“陰陽”作為繪畫的哲學指導思想,這是中國畫與西方繪畫的本質不同。從時空的分析和對詩情的關聯上看,“陰陽”與“光影”的表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之處,像以光線的角度看“陰陽”,其中對黑白關系的處理,陽即是光亮的地方,陰即沒有光線的地方,簡單明了。
僅僅從中國畫的角度,引用清代唐岱《繪事發微》來做解釋:“墨有六彩,而使黑白不分,是無陰陽明暗;干濕不備,是無蒼翠秀潤;濃淡不辨,是無凹凸遠近也。凡畫山石樹木,六字不可缺一。”又說:“墨色之中分為六彩。何謂六彩?黑、白、干、濕、濃、淡是也。”再引用唐代張彥遠《歷代名畫記》:“運墨而五色具。”“五色”說法不一,或指焦、濃、重、淡、清;或指濃、淡、干、濕、黑;也有加“白”,合稱“六彩”的。實際乃指墨色運用上的豐富變化。張彥遠認為山水中的五色,隨著陰晴和季節的變化而有不同的呈現,如果用墨把變化的特征大體表現出來,就會產生山青、草綠、花赤、雪白等效果,不必涂上空青、石綠、丹砂、鉛粉等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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