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嗎?我生病了,流了很多血……”
“110嗎?我被人控制了……”
近日,富陽公安依法查處2起
酒后惡意撥打110、謊報警情的案件
“110嗎?我生病了,流了很多血……”近日,分局場口派出所接到群眾緊急求助,值班民警沈鑫宇迅速帶隊出警,同步聯動120醫護人員火速趕往現場。
然而,當民警到達李某住所后,多次撥打電話、敲門均無回應,緊急時刻門突然從里面打開,開門的正是報警人李某,她睡眼惺忪,身上并無任何受傷或流血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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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李某在凌晨飲酒后覺得男朋友不在意自己,便萌生了“借110當中間人”的荒唐念頭,逼迫男友主動聯系自己,由此惡意謊報警情。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無獨有偶,分局城南派出所也接到劉某報警稱自己的“妻子”與人私會,自己跟蹤后被控制并限制自由,急需救助。
值班民警汪文軍迅速帶隊趕往現場,卻沒有發現劉某蹤影,電話聯系劉某時,對方言辭含糊,連自己身在何處都說不清楚。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劉某否認并掛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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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經核查,民警發現劉某坐在朋友車上,并無被人控制的情況,朋友稱其當天飲酒過量后神志不清,憑空捏造出伴侶私會、被人控制等不實說辭,沖動之下撥打了110。
目前,劉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惡意報警行為有哪些
(一)捏造事實謊報警情、案情的;
(二)撥打報警電話謾罵、侮辱接警人員的;
(三)撥打報警電話糾纏、撩撥接警人員的;
(四)多次撥打報警電話卻不言語或以模仿各種怪異聲音等方式騷擾接警人員的;
(五)通過撥號軟件或機器設備自動撥打報警電話占用報警線路的;
(六)警情經過公安機關處置后,仍無理取鬧,并就相同警情多次報警的;
(七)其他惡意報警行為。
惡意報警,將承擔法律后果
多次撥打、騷擾、辱罵接警員等方式擾亂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撥打110謊報險情或者警情,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的“謊報險情”或者“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給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來源 | 杭州交通918
編輯 | 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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