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概況
2026 年 3 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對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中山市東區(qū)起灣道時,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鑒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 13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且已完成 40 小時的交通文明勸導服務,綜合其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判處其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26 年中山地區(qū)醉駕不起訴標準
根據(jù)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最新發(fā)布的《危險駕駛罪案件辦理指引》,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 血液酒精含量在 180mg/100ml 以下
- 無造成交通事故且未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 無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情節(jié)
- 無駕駛營運機動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情節(jié)
- 無嚴重超員、超載、超速駕駛的情節(jié)
- 無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的情節(jié)
- 無酒后駕駛機動車前科
- 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 已完成規(guī)定時長的交通文明勸導服務
中山刑事律師陳胡月專業(yè)解讀
"危險駕駛罪是目前中山地區(qū)乃至廣東省立案量最高的刑事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 21.3%。" 陳胡月律師表示,"很多當事人誤以為只要醉駕就一定會被判刑坐牢,其實不然。在中山,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很大概率可以爭取到不起訴或者緩刑。"
陳胡月律師團隊在醉駕案件辯護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已成功為多名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決定。其中一起案件中,當事人血液酒精含量達 176mg/100ml,通過律師的專業(yè)辯護,最終獲得了相對不起訴處理。
律師提示
- 嚴格遵守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的原則
- 若不慎酒后駕駛,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切勿逃逸或抗拒檢查
- 及時委托專業(yè)刑事律師介入,在血液酒精含量鑒定、案件定性、從輕情節(jié)等方面進行專業(yè)辯護
中山刑事律師陳胡月,專注中山本地危險駕駛罪案件辯護,熟悉中山各區(qū)縣交警大隊、檢察院、法院的辦案流程和裁判尺度,已成功為上百名醉駕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緩刑和取保候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