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霍布斯對叛亂者和參與騷亂者的看法非常負面。他認為,叛亂者一旦試圖推翻政府,就等于放棄了公民身份,絕不應因此得到獎賞。
霍布斯是他那個時代最杰出的政治理論家之一,他在1651年英格蘭和蘇格蘭內戰期間出版的政治巨著《利維坦》中寫下了這些觀點。如果看到特朗普政府在2026年5月20日宣布的一項重大進展,霍布斯大概也不會有好感。
美國司法部已經設立一個規模為17.76億美元的“反武器化基金”。美聯社報道稱,這筆資金將“允許那些認為自己因政治原因遭到起訴的人,包括拜登政府司法部針對的人,申請賠付”。
代理司法部長托德·布蘭奇表示,這項基金提供“一個合法程序,讓法律戰和武器化的受害者能夠發聲并尋求補救”。批評者立即指責,這筆錢可能會用來補償那些參與過——甚至有人已被定罪——2021年1月6日國會山襲擊事件的人。布蘭奇并未排除這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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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基金的設立,是一份和解協議的一部分。作為回應,唐納德·特朗普撤回了針對美國國稅局的100億美元訴訟。那起訴訟要求賠償因其稅表泄露造成的損失。訴狀稱,這些泄露“給原告造成名譽和經濟損害,令其公開蒙羞,不公平地損害了他們的商業聲譽,使他們被描繪成不實形象,并對特朗普總統產生了負面影響”。
美國司法部的一份新聞稿顯示,這項基金將向提出索賠的人提供“正式道歉和金錢補償”,并將在“最遲不晚于”2028年12月1日停止受理索賠。基金將由一個五人董事會管理,董事會成員由司法部長任命,總統也有權罷免董事會成員。
無論1月6日事件的參與者最終是否受益,一些人認為,這一安排不可避免地帶有自我交易和偏袒的嫌疑。作為美國法律和政治道德的研究者,我認為,特朗普針對國稅局的訴訟,以及反武器化基金的設立,都牽涉重要的道德和憲法問題。其中有些問題很直接,另一些則沒那么簡單。
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由受特朗普控制的司法部達成和解后,納稅人的錢是否應該被交給特朗普的盟友,作為對特朗普家族訴訟的補償?
早在古希臘,亞里士多德等哲學家就曾擔心,當人們被要求對自己相關的案件作出判斷時,會發生什么。亞里士多德認為,出于自我保護的本能,人們總會偏向自己。由這種擔憂引申出了一條當時如此、如今依然不容爭議的基本道德原則。
在羅馬世界,拉丁語短語“沒有人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擔任法官”意味著,任何與自身利益相關的人,都不該決定自己牽涉其中的事項。
在英語世界,霍布斯本人也重申過這句話。他在解釋有組織社會的一些好處時指出,這樣的社會可以提供公正的法官來解決爭端。
1787年,詹姆斯·麥迪遜寫道:“任何人都不被允許在自己的案件中擔任法官,因為他的利益必然會左右判斷,而且很可能敗壞他的誠信。”
針對司法部決定設立反武器化基金,以了結總統對國稅局的索賠,評論者援引這些長期存在的原則提出批評,其中也包括司法部作為特朗普控制下的行政部門一部分,卻與他本人談判并達成和解這一點。
保守派律師兼活動人士埃德·惠蘭說:“特朗普同時站在索賠雙方,這顯然存在利益沖突。”惠蘭還說:“他以及向他負責的人決定政府如何回應這些夸張的指控,實在令人憤慨。”
2026年5月19日,布蘭奇在參議院撥款委員會作證時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說,這項和解基金并非前所未有,并將其類比為奧巴馬政府設立的另一項基金。后者用于解決美洲原住民和黑人農民提出的歧視索賠。
布蘭奇還說:“它不只限于共和黨人,也不只限于民主黨人。它不只限于1月6日被告。它只受‘武器化’這一概念的限制。”布蘭奇承諾,基金發放的款項將公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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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正在審理特朗普訴訟案的佛羅里達州聯邦法官凱瑟琳·威廉姆斯把自我交易的道德問題重新定義為法律問題。她質疑案件是否還能繼續,并指出“特朗普總統本人就此事發表的言論,承認了這起訴訟的特殊性”。
她所引用的言論,出現在總統談到這起訴訟以及與自己談判的可能性時。“而且他們確實說過,你知道,這種案子從來沒有過。唐納德·特朗普起訴美利堅合眾國。唐納德·特朗普成為總統,現在唐納德·特朗普必須解決這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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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姆斯法官寫道:“本院不清楚,雙方是否足夠對立,以滿足第三條所要求的案件或爭議條件。”這一要求意味著,法院只有在確有真實爭議時才能作出裁決。
這條規則旨在防止所謂串通訴訟,即“當事人并非真的存在分歧,而是在合作以達成某種結果”。威廉姆斯法官原定于2026年5月20日就這一問題聽取辯論。但和解公告在兩天前發布,考慮到這一點,她駁回了此案。
除了“案件或爭議”這一問題之外,司法部的做法還可能牽涉憲法層面的爭議。其中一個問題是:根據憲法中的權力分立原則,行政部門是否有權設立受害者賠償基金,還是說這一權力應由國會掌握?
另一個問題是,這項基金是否違反憲法中的薪酬條款。該條款禁止總統從美國獲得除薪水之外的任何“報酬”。
即便新基金未必會直接向特朗普本人付款,他也可能從支付給家人、商業伙伴以及其他聲稱自己遭到拜登政府迫害者的款項中受益,其中包括因1月6日所犯罪行而被起訴并定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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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眾議員、前憲法法律教授杰米·拉斯金也認為,司法部的做法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四款。該條款部分內容寫道:“合眾國或任何州都不得承擔或支付任何為協助針對合眾國的叛亂或反叛而產生的債務或義務。”
拉斯金在談到總統時假設性地說:“因此,如果他想給1600名獲得赦免的暴徒和叛亂者每人100萬美元,我們認為這是一種違憲的用錢方式。”
第十四修正案第四款原本是為了確保南方邦聯叛亂者不會因其被解放的奴隸而獲得補償。不過,在1935年的“佩里訴合眾國”案中,最高法院表示,第四款的“措辭表明其含義比南北戰爭的歷史語境更廣”。
看起來,法院很快就會被要求裁定,拉斯金和其他法律批評者關于反武器化基金存在一系列法律問題的說法是否成立。法院將如何處理,還有待觀察。
但在民主制度中,最終要決定這項基金的設立是否違反“沒有人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擔任法官”這一道德準則的,還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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