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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國外的電影節上,一部國內電影《監獄來的媽媽》拿了最佳主角銀貝殼獎。
當時誰也沒多想,一個中國女演員拿了國際大獎,好事!
領獎臺上主角趙簫泓說:此時此刻首先要感謝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人,那就是我自己。不管在任何困難、磨難和絕望中,我從未放棄過我自己。
電影講的是個很催淚的故事——一個長期被丈夫家暴的女人,走投無路失手殺夫,坐了十幾年牢后出獄,艱難地彌補親情、找回尊嚴。
電影宣傳文案配文——真實故事改編、本人真實出演。
家暴受害者啊,誰能不同情?再加上母子親情、出獄救贖這些元素,當時好多人確實被觸動了,哭得稀里嘩啦的。
一片叫好聲中,電影在國內定檔2026年5月30日。微博大V姚晨還轉發了,說趙簫泓的經歷是“最勇敢的演出”。汪涵也掛名做了出品人。
一切看起來都很完美。但這世上總有不瞎的人。
隨著公映日期越來越近,有些閑得慌的網友,真就順著“真實故事改編”這個提示去翻當年的法院判決書了。
這一翻,翻出大問題了。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0年的刑事裁定書裁定:
2009年4月,趙簫泓和丈夫因為“支床”這種雞毛蒜皮的家務事吵起來,她拿起一把水果刀,一刀捅進了丈夫的胸口,導致主動脈被刺破,趙簫泓丈夫死亡。
法院認定的趙簫泓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判決書里根本就沒有“長期家暴”這四個字。
裁決書還提到不止一個證人作證,說夫妻感情尚可或較好,不存在長期受虐的情況。
什么新婚夜被打、被致骨折、被燙煙疤,全是編的!
為了強調“真實”,趙簫泓本人出演自己,連她兒子和前夫的媽媽都被拉來演各自的角色。
但趙簫泓在2019年拍攝時還在監獄服刑,2020年才出來,2021年才拍完。
一個被判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服刑十多年的重犯,在電影里把自己演成一個被家暴逼到絕路的悲情英雄。
一個去世十幾年的人,被套上“家暴男”的帽子,連辯解的機會都沒有。
有網友評論——受害人張勃在物理上被趙簫泓殺了一次,在電影里又被殺了一次。
那問題來了:這種電影是怎么一路拿到龍標、定檔公映的?
根據時間線,這部電影2018就開始籌備拍攝了,導演拿著“拍攝監獄教育改造紀錄片”的名義去申請司法部批準,2019年就開機了。
但直到2021年,電影才正式備案,這種“先拍后備”,在程序上就已經違規了。
另外,導演開始報的是紀錄片,最后卻能搞成商業片來公映,這也是妥妥的欺騙。
還有就是,電影拍攝的2019年,咱們這位女主角趙簫泓還在坐牢,2020年才出獄。
根據相關法規,服刑人員不能參與商業營利性活動。
退一萬步講,就算出獄了,她還在剝奪政治權利期,按規定不準出版、制作、發行音像制品。
說到這,好像不僅僅是“道德爭議”問題了,這是在踐踏法律!
現在社會對劣跡藝人的態度一向是零容忍——吸毒的、嫖娼的,一旦翻車幾乎沒好下場。
可一個殺人犯不僅出了鏡,還拿了國際影后,還準備在國內公映,這是什么雙標?
目前電影的結局大家都知道了——撤檔、停發、封號。
但這不能是終點。
一個問題比一部電影的撤與留更值得追問:這種“真罪假演”的邏輯,是怎么繞開層層審批走到公眾面前的?
片方在報批時到底隱瞞了什么?相關部門在審核時是否盡到了實質審查義務?
還有,服刑人員參與商業拍攝這件事,到底是怎么以“拍紀錄片”的名義獲批的?
這些問題不弄清楚,今天的《監獄來的媽媽》撤了,明天可能就有《監獄來的爸爸》、《監獄來的姐姐》換一件馬甲卷土重來。
說實話,現在社會上對家暴問題的關注越來越高,拍女性困境題材的電影,不是什么壞事,甚至可以說很需要。
但問題在于,你不能拿“家暴”這把刀子去殺不該殺的人。
這部電影大部分角色均由專業演員扮演,但最核心的人物關系,女主人公、兒子與婆婆,均為本人出演。
讓失去兒子的母親,失去父親的孩子,與莎S人犯一起真人出演影片,這拍攝歷程深刻的詮釋了什么是人性之惡。
最后,如果這部片子沒有引起足夠的波瀾,沒有人來承擔責任,那么,各位,中國電影,死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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