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全國主要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情況如何?
之前多次介紹過,在我們構建的房價泡沫評估體系中,房價收入比是重要細分指標之一。
房價收入比,主要涉及房價與收入兩項數據。
2025年度的房價數據早已出爐,各地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數據,也已陸續公布了。
因此,我們可以計算出 2025 年度最新的房價收入比。
總體來看,2025 年全國絕大部分城市的房價跌幅,都大于收入增幅,幾乎所有城市的房價收入比都出現下滑。
這意味著,全國各城市居民的購房支付能力,相比 2024 年有所提升。
觀察全國一二線城市 2025 年度房價收入比的具體數據:
最高城市仍是深圳,26 倍!
北京 22 倍、上海 21 倍,緊隨其后。
廣州、廈門 14 倍,杭州 13 倍。
福州、天津 12 倍,南京 11 倍,成都 10 倍。
最低的三個城市為長沙、貴陽、呼和浩特,均為 5 倍,堪稱“二線三杰”,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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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規律清晰:高能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明顯高于低能級城市。
簡單說,北上廣深這類高能級城市購房壓力更大,低能級城市購房相對容易。
全國主要城市房價下跌,始于 2021 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在 2020 年已見頂,當時房價處于歷史高位,房價收入比也同步創下歷史峰值。
我們選取重點城市,對比 2025 年與 2021 年的房價收入比變化:
深圳:2021 年 39 倍 → 2025 年 26 倍
北京:2021 年 28 倍 → 2025 年 22 倍
上海:2021 年 27 倍 → 2025 年 21 倍
其他城市同步下滑:廣州 14 倍、南京 11 倍、蘇州 8 倍、杭州 13 倍、寧波 9 倍、合肥 9 倍
可見,即便高能級城市,經過幾輪房價下跌后,房價收入比也已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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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經過幾年回落,這些城市的房價泡沫是否已經擠完?
我們一直強調:房價收入比不宜跨等級城市對比。
比如,不能簡單用深圳 26 倍對比長沙 5 倍,就判定深圳泡沫一定更大。
更為關鍵的是,同一城市縱向對比自身歷史數據。
我們以兩個典型城市為例:
深圳(高能級城市)
深圳房價收入比多年居全國首位。
過去十多年,最低值為 2012 年的 17 倍,峰值為 2020 年的 40 倍,2025 年回落至 26 倍。
2010 年至今,深圳房價收入比中位數約 28 倍。2025 年的 26 倍,已低于過去十一年均值。從房價收入比維度看,深圳已回歸合理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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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低能級城市)
再看中部河南洛陽:房價收入比最低為 2015 年的 6 倍。
之后持續上漲,2020 年升至最高點的 9 倍。
隨后連續五年下跌,2025 年降至 5 倍,創多年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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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房價收入比看,當前洛陽已無泡沫,甚至嚴重低估,比 2015 年樓市低迷期更低。
這也說明:低能級城市此輪跌幅極大,普遍處于超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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