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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
解限速、改電池、加改裝件等
看似是提升性能的小操作
實則是埋下道路安全的大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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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2月8日,深圳市寶安區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與行人碰撞交通事故。經專業機構檢驗鑒定:涉事電動自行車鞍座長度、整車質量均不符合國家標準;事故發生時,該電動車實際車速約為39km/h~46km/h,超過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最高設計車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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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現場
經交警溯源調查,查實該涉事電動車購于寶安區一門店,該門店存在售前私自解除限速、銷售超標不合格電動車的違法行為,且該行為與事故發生存在因果關系。因此,交警認定電動車駕駛員何某承擔此事故主要責任;門店經營者陳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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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電動車
此外,該門店經營者陳某在公安機關調查辦案時,為掩蓋違法事實,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公安機關依法辦案。2月27日,陳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部分電動自行車車主為追求“速度感”,不惜通過破解限速、更換大容量電池等手段進行非法改裝。這一行為不僅嚴重干擾道路交通秩序,更埋下了極大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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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過快
有何危害?
超速行駛,危險重重
速度越快,視野越窄。隨著車速提高,駕駛人注視點前移,視野變窄,對環境的視覺感知能力下降,所接收到的外界信息減少,導致判斷延遲、操作失誤,如果此時駕駛人還違規進入機動車道或人行橫道,往往出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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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速度與視野、注視點關系(圖源: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請給剎車留點“余地”。速度越快,制動距離會明顯增加。所謂的“剎車不及”,本質上是車輛速度超過了車輛制動的極限。慢慢開,是在給自己留一份“容錯率”,因為,從發現危險到剎車完全停止,需要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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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制動距離示意圖(圖源: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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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過快,電動車撞上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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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速過快,電動車失去控制后連人帶車摔倒。
交警提醒
各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要嚴守合規底線,嚴禁任何形式的電動車非法改裝,守法經營才是長久之道。
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要做到不買超標車、不改裝車輛,合規上牌、文明騎行,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來源:廣東交警
一審:賢
二審:晶
三審: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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