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陽光透過玻璃窗,照在范女士的臉上。心情如陽光般明媚的她,在福建省建寧縣人民法院里,緊緊握著法官劉小珍的手,連聲致謝。不久前,正是劉小珍通過備位訴訟請求的巧妙運用,幫助她化解了這次因“縮水研學”引發的惱人糾紛。
范女士的女兒即將高中畢業,為了讓孩子在邁入大學前感受名校氛圍、開闊眼界,她花費近5000元,在某教育機構報名了“清北名校勵志研學營”。出發前,范女士特意叮囑女兒認真體驗、好好學習,滿心期待著孩子滿載收獲而歸。
可研學結束回家,女兒卻蔫頭耷腦、滿臉失落:“我們根本沒去清華北大,在其他地方轉了兩天……”
期待落空,范女士又氣又急,拿出合同與女兒的行程仔細核對,發現機構沒有完全按照約定行程提供服務。她多次找到機構溝通,要求退還費用、承擔責任,可對方要么推諉搪塞,要么避而不見,始終沒有給出合理解決方案。
多次維權無果,范女士帶著失望與無奈,將這家教育機構起訴至建寧法院,請求確認合同無效、退還全部費用,并主張三倍賠償。
案件分到承辦法官劉小珍手中。翻開卷宗,她越看眉頭越緊——這家教育機構根本不具備研學旅行資質,所謂“清北研學”不過是吸引家長買單的噱頭,這是典型的消費陷阱:用名校的光環吸引家長買單,再用模糊的條款規避責任,又是一起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
可一個現實難題擺在眼前:按照范女士最初的單一訴求審理,一旦法院認定合同有效,就會出現程序空轉,范女士需要另行起訴,不僅多跑彎路、耗費時間,合法權益也不能及時得到保護。
“不能讓當事人多跑一趟。”劉小珍合上卷宗,心里只有一個念頭:法官多費心思,案子一次解決。
她在卷宗上細細標注、反復推演,一個清晰的思路逐漸成型:引導當事人增設備位訴訟請求,給維權加上一層“保險”。
她立刻撥通范女士的電話:“范姐,我們可以在原有訴求基礎上,增加合同有效前提下的違約賠償請求。不管最終合同被認定有效還是無效,你的權益都能在一次訴訟中得到保障,不用再反復跑。”
電話那頭沉默片刻,隨即傳來堅定的回應:“劉法官,我聽您的!”
一句信任,重比千金。為了查清事實、固定證據,劉小珍一次次趕往相關部門,調取機構備案信息、消費者投訴記錄,逐項核實研學服務履約情況。
不久后,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法院綜合全案事實,最終認定合同有效,判決被告教育機構賠償范女士各項損失2600余元。
一起鬧心的消費糾紛,就此圓滿化解。
一次備位訴訟請求,護的是群眾權益;一場實質化解,暖的是百姓民心。“案子標的額不算大,卻牽著家長的期盼、消費者的權益。群眾的每一份期待都值得全力以赴,要多想一步、多做一點。”劉小珍深有感觸。這多想的一步,是跳出傳統審理思路;這多做的一點,是不讓群眾被程序困住。司法的溫度,恰恰藏在這“多想一步、多做一點”里。(黃林英)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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