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蓬萊:合伙養豬引發連環爭議 當事人稱遭錯判錯執400多萬申訴上訪六年無果
近日,山東煙臺蓬萊區養殖戶王天凱反映,其與親舅舅邱連祥之間的養豬場合伙糾紛歷經蓬萊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后,出現判決金額與原始賬目嚴重不符,從原始賬目載明余額約40萬元,竟判為400多萬元;邱連祥個人使用的500多萬元貸款竟被認定為合伙債務;無關養殖場及個人財產被錯誤查封,執行異議超六年未獲裁定答復等一系列問題,其多年持續信訪、申訴至今未得到公正解決。
合伙緣起:舅甥合作養豬 協議約定利潤平分
據王天凱陳述,其自1996年起協助舅舅邱連祥經營養豬場,主要負責生產管理。2016年3月,兩人正式簽訂書面協議,約定老豬場經營利潤一人一半,邱連祥負責外部事務及財務,其兒子干爹擔任會計,王天凱負責豬場生產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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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運凱養殖場
2018年,該老豬場被政府征遷,征遷補償款全部打入邱連祥賬戶,由邱連祥與政府簽訂相關協議。征遷后,王天凱自籌資金、借款貸款,于2018—2019年新建運凱養殖場,該養殖場為國家級一級種豬場,系煙臺地區僅有的兩家國家級種豬場之一,總投資超4000萬元,占地70余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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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蕭條的運凱養殖場
糾紛爆發:賬目爭議引發訴訟判決結果存重大疑點
2020年1月,邱連祥以合伙糾紛、王天凱侵吞資產為由將其起訴,最初訴求金額約150萬元,主張未合理分配合伙利潤。案件于2020年一審作出判決,王天凱應給付邱連祥賬目金額分配和貸款分配額共計4332766.88元。
王天凱反映,判決依據證據不符合事實,核心爭議集中在兩點:
一是賬目金額嚴重沖突。邱連祥提供的原始臺賬顯示,合伙期間賬面結余僅44萬余元;邱連祥單方委托審計結果顯示的賬目余額為180萬元;而一審法院經梳理竟認定賬面余額達400余萬元,在上述數額存在巨大差額的情況下,一審法院竟最終按此400萬余額判決。按照雙方合伙協議提到的利潤各分50%計算,王天凱應付邱連祥200多萬元。
王天凱稱,法院并未組織雙方當事人確認憑證,然而卻在一審、二審判決書均稱“在組織雙方當事人對賬的基礎上,對雙方合伙期間的收入、支出、債務等作出認定。”予以支持一審判決。“原始憑證由邱連祥一方保管,其當庭提交的憑證被拆解,大量支出憑證被抽走,僅留存收入憑證,導致法院核算時賬面余額差距巨大,一審邱連祥提交的原始臺賬和完整憑證在法院檔案館中完整存檔”
二是貸款責任認定不公。法院判決認定595.8456萬元貸款為合伙共同債務,判令王天凱承擔一半。王天凱表示,該貸款為2016年合伙協議簽訂前產生,且邱連祥在庭審中自認大部分貸款用于個人買船、養牛及家庭消費,未用于豬場經營;雙方2016年簽協議時約定此前貸款由邱連祥自行償還,合伙期間未新增貸款;案涉貸款已由鎮政府征遷款清償完畢,打官司時已無未還貸款。法院認為在合伙期間用經營的利潤去償還了這筆貸款的利息120多萬元,就認定這筆貸款是王天凱同意作為合伙貸款,需要承擔償還50%貸款本金額,即2979228元。
此外,王天凱提出質疑:邱連祥起訴時并未主張分擔貸款本金,法院所作判決明顯超出原告訴訟請求。還強行把合伙成立前的邱連祥個人債務,直接認定為合伙共同債務。
強制執行:無關財產被查封 賣豬款被強行劃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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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生效后,蓬萊區法院啟動強制執行,執行標的
4332766.88元。王天凱說執行過程中存在更大異議:
超額超范圍查封:法院查封王天凱沃爾沃轎車(價值約50萬元)、個人賬戶60萬元現金,查封其新建的運凱養殖場全部廠房、800頭母豬及豬群,整體資產估值超7000萬元,遠超執行標的。
牽連無關第三人:因曲玉紅、楊守偉的紅偉養殖場的豬養殖在王天凱的豬場范圍內,法院在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僅僅以懷疑兩家涉嫌轉移資產為由,查封紅偉養殖場賬戶及資產。買主周寶成已裝車的生豬被法院攔停,強制要求將1400頭豬的銷售款70余萬元豬款打入法院賬戶,最終該筆款項被法院劃走。
執行異議長期擱置:曲玉紅、楊守偉當庭提交營業執照、檢疫報告、購銷合同等證據,證明紅偉養殖場與運凱養殖場分屬不同主體、生豬權屬清晰,于2021年提出書面執行異議。依據法律規定,法院應在15日內出具裁定,但截至目前已逾6年,未出具任何書面裁定,異議至今未獲處理。曲玉紅說:“辛辛苦苦養豬的收入70多萬就這么被法院劃走了。”
據王天凱反映,提交異議當作不知道,到現在沒有任何書面裁定回復,不執行國家就以拒執罪拘留。無奈之下,王天凱于2021年將法院判決的400多萬執行完畢。
多年維權:信訪申訴層層轉辦問題懸而未決
“就這樣,我和曲玉紅家的資產才被解封。但是,曲玉紅在收到協助執行通知書后第一時間就書面提交了異議書。至今未果。”
自2021年起,王天凱就開啟了持續維權之路:
2021年底,先后到蓬萊區、煙臺市信訪局反映,無反饋;
2022年秋,赴山東省信訪局、省高檢申訴,均被告知“轉回地方協調,回家等消息。”還是沒等來消息;
2023年冬,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國家信訪局上訪,山東法院駐京人員現場聯系蓬萊法院。“當地承諾讓我回蓬萊等待解決,但至今無果”;
“等待期間,我不斷尋找和打電話給蓬萊區信訪局、法院,都沒結果。甚至都不接電話了。”王天凱無奈地說。
2025年冬天,蓬萊區委政法委書記、信訪局局長、法院院長以及法院分管執行分局的副院長接訪“上訪戶”王天凱。
“本以為這次對我的案子有個回饋,結果還是一去無影蹤。到今天為止,其間我都找過這幾個部門,沒有任何回音。”王天凱說,“從2021年到現在,法院領導換了幾個,每次新領導同樣的話,核實了解一下。這一了解核實就是一年多。作為‘上訪戶’多次更換負責人約談我核實,他們口頭都承認案件存在問題,至今光是了解,卻始終沒有任何回應。”
王天凱稱,該案曾在執行期間被最高法掛牌督辦,但基層執行中多次更換執行局局長:原執行局姚局長被撤換后,新任李局長赴濰坊核實豬款歸屬,提交報告后被調往司法局,姚局長隨后重回執行局履職。其每月致電法院、信訪、政法委問詢,近期相關人員均不接聽電話。“基層卻以‘協調中’敷衍,僅拍照留檔應付上級核查。”
對此,蓬萊區法院分管執行局的楊副院長稱:“與當事人溝通一直良好。關于這個案件情況不清楚,別光問我個人,再去問問信訪局什么的。”
一樁基于親情的合伙經營,最終演變為歷經六年的司法維權風波。原始臺賬清晰、當事人自認明確,卻仍出現判決與執行的多重爭議,即便最高法掛牌督辦,基層糾錯仍步履維艱。王天凱的遭遇,不僅是個人財產權與經營權的受損,更關乎司法公正與群眾信任。我們期待當地司法機關能夠直面問題、依法核查,給當事人一個公正結果,也讓法律真正成為守護公平正義的堅實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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