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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國道,一個岔路口,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意外相撞。左轉未讓行、直行不減速,究竟是誰的責任?事故背后,暴露出哪些未成年人出行的安全隱患?今天,我們一起來回顧4月17日發生在來賓市忻城縣的交通事故。
當日,忻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接到報警:在國道242線忻城縣城關鎮清水河路段,一輛電動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有人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場。
到場后民警看到,一輛二輪電動自行車倒在右側道路上,車頭已損壞,周圍散落著物品和車身碎片;而在對向車道外,倒著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車身有明顯刮痕,附近路面上留有長約10米的刮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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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了解,事故共造成三人受傷——兩名駕駛人和一名乘客,所幸均為輕微傷。摩托車駕駛人叫肖某,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樊某今年剛好16歲,搭載著王某。
根據當事人陳述及監控視頻,事發時兩車同向從縣城往紅渡鎮方向行駛,樊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前,肖某駕駛摩托車在后。行至事故路段,樊某未停車觀察便左轉進入岔路;而肖某車速較快,經過路口時未減速。當雙方發現危險時已來不及采取措施,兩車隨即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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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門全面調查后認定:當事人樊某駕駛非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左轉彎時,未注意觀察其他車輛行駛情況,未讓直行車輛先行,其行為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肖某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仔細觀察路況,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負事故的次要責任。乘客王某無違法行為,不承擔責任。
這起事故中,駕駛人樊某剛好16歲,正值騎行電動自行車的最低法定年齡,但“可以騎”不等于“騎得對”。
由于國省道平交路口是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行人等多種交通流交叉、合流和分流的地方,加上國省道普遍車流量大,車速較快,一旦發生事故,傷亡概率極高。所以在國省道路口進行左轉彎時,駕駛人要做到一停、二看、三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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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視野開闊的位置停車
一停
左轉前,選擇視野開闊的位置停下來,不要在停有車輛、房屋、彎道等遮擋視線的位置左轉,以免遮擋視線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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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瞭望
二看
進行前后瞭望,注意發現路口的其他車輛、行人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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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開左轉向燈或使用手勢發出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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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安全后左轉
三左轉
等道路上沒有車輛通過、車輛距離較遠,或車輛已經完全停下來讓行后,打開左轉向燈或使用手勢發出信號,在確認安全后左轉,注意請勿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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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賴祖強 二審:羅雪濤
責編:李麗妮 編輯:盤羅婷
視頻:李思睿 來源:忻城大隊、南寧交警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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