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近日,河南濮陽一銷售冷凍榴蓮果肉商家稱遭山東德州一買家惡意“僅退款”后,前后花費5000余元,兩次驅車行駛1600公里往返買家所在地溝通,翻遍垃圾桶找證據……引發大量網友關注,相關話題沖上熱搜。
據商家表示,4月26日發貨,28日買家稱榴蓮發霉,申請“僅退款”。商家查看發貨視頻及買家提供的圖片后,發現買家圖片中的霉變榴蓮非發貨商品。“一開始我的目的很簡單,只是190元的商品,如果確實是我的問題我該賠償賠償,如果說是用戶這邊的原因,那我就希望給我道個歉,并且我把貨拿回去就完事了。”
商家在買家住處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蓮包裝袋,未找到榴蓮,買家稱霉變榴蓮已分開丟棄。
5月6日,商家向當地警方報警并提供證據。5月7日,慶云縣公安局徐子園派出所立案。
網友爭議“僅退款”規則被濫用
多數網友認為,該事件暴露了電商平臺“僅退款”機制的漏洞:部分消費者利用規則,以模糊照片或虛假理由申請退款卻不退貨,變相“零元購”。商家驅車千里維權,實則是被逼無奈的反擊。
多數網友表示支持商家
買家未提供完整物證(如霉變榴蓮)
且包裝袋與果肉“分開丟棄”的說法存疑
“壞了可以全部退回,干嘛要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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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強制“僅退款”,商戶錢、貨兩空;平臺規則寫得專業復雜,消費者看不懂、維權難……針對這些網絡交易中的難點,今年1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聯合發布《網絡交易平臺規則監督管理辦法》,其中明確,平臺不得利用平臺規則強制商家“僅退款”。根據新規,商家被“處罰”可以向平臺討說法。平臺處置商家必須說清楚原因,還要提供便捷的申訴渠道。處理交易糾紛時,要公平設置舉證責任,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要防范惡意“薅羊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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