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環境就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涉案事件持續發酵,也暴露出山東沂南縣法治保障缺位、執法不規范等突出問題,當地營商環境亟待全面整改改善。
近日,山東臨沂民營企業家朱先生就其企業合法資金被沂南縣公安局違規扣押、挪用一事,持續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據其陳述及相關完整證據顯示,沂南縣公安局經濟偵察大隊在辦案中存在無手續劃轉資金、脅迫簽字、截留涉案款項、現金去向不明等多項嚴重違規問題。時任沂南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大隊長王成剛已被臨沂市紀委查處,原沂南縣公安局局長高興先被紀委依規處分,辦案公信力嚴重受損,企業也因資金鏈徹底斷裂陷入生死存亡危機。
朱先生系沂南縣本地民營企業家,2020年7月,其經營企業被沂南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調查,公司賬面1260萬元資金被當場凍結,辦公物資同步被扣押。時任沂南縣原公安局局長高興先,在未依法出具正規扣押手續、未履行法定辦案程序的情況下,濫用職權擅自將其中860萬元直接劃轉至部門相關賬戶。資金被扣次日,便明確告知朱先生該筆款項不予退還,若繼續索要將對其采取強制措施,相關對話均有錄音佐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案發當天辦案人員自行拿著朱先生的銀行卡自行去銀行取現金近五萬元,說這是辦案經費。這個錢得交。
國家再三強調,嚴格規范涉案財物處置程序,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財產,嚴禁違規扣押、劃轉民營企業合法資金,以堅實法治護航民營經濟健康發展。2020年公安部相關通知也明確規定:涉案企業金融賬戶財產僅可依法凍結,嚴禁以劃轉、轉賬等方式變相扣押。沂南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行為明顯頂風違規、執法程序嚴重違法。當事人持續控告信訪近五年,直至2025年相關部門才滯后補辦手續,嚴重違背執法正當程序。經多方核查確認,朱先生及其企業無任何非法獲利、無違法所得,被扣款項均為企業合法經營性資金。
資金被扣期間,朱先生多次申請動用凍結資金兌付群眾集資款、維護轄區社會穩定,均遭到無理拒絕。原局長高興先明確表態凍結資金不予返還,逼迫企業自行籌措全部款項兌付債務,否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經多方領導協調,相關部門僅退還400萬元用于群眾兌付,剩余860萬元合法資金被長期非法扣押。
2021年7月,朱先生因持續追討被打擊報復,其弟弟朱某宇檢察院已經下了不起訴決定書,后再次被按上莫須有罪名,朱先生因合理追討被扣資金也遭到打擊報復,被違法拘留羈押于沂南縣看守所。羈押期間,高興先指使辦案人員以辦理取保候審為條件,脅迫其簽署自愿上繳“860元的字據”。《并未注明單位》單據僅寫明860金額未標注款項性質,并非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沂南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也未出具任何合法單據,屬于脅迫形成的無效憑證。沂南縣相關部門卻以此為依據,強行劃轉、長期截留860萬元,刻意將違規扣押行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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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賬面860萬元涉案資金外,辦案過程中扣押的十余萬元現金不知所蹤,朱先生舉報該筆款項存在被辦案人員私分挪用情況,至今下落不明。
案件早已結案近四年,朱先生正常追討合法資金期間,沂南縣公安在無任何合法手續前提下,多次隨意啟動重復審查,肆意核查當事人房產、車輛、個人資金流水,嚴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屬于典型違法違規辦案,進一步加劇當事人維權困境與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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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案件暴露多重執法頑疾:涉案資金不隨案移送、長期截留占用,違反涉案財物管理規定;無任何證據認定資金為違法所得,惡意扣押企業經營命脈資金,屬于典型趨利性執法;違規占用860萬元合法資金長達六年,拒不支付任何資金占用利息;案件辦結后無依據反復核查、濫用執法權限,全程執法程序違法。一系列亂象直接導致企業資金斷裂、經營癱瘓、員工下崗,民營經濟遭受毀滅性打擊。
法治環境就是營商環境,執法不公、隨意扣押企業資產、趨利辦案,嚴重破壞當地市場秩序與投資信心,沂南縣法治化營商環境亟待大力整治、全面改善。
在當事人及律師長期控告、信訪申訴后,紀檢監察部門正式介入調查:臨沂市紀委已對原局長高興先作出紀律處分;2025年3月,沂南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王成剛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官方通報直接印證該案存在明確執法過錯。
截至目前,沂南縣公安局始終無法提供860萬元屬于違法所得的合法有效證據,也拒絕出具書面不予退還答復。面對企業合理合法訴求,現任經偵大隊負責人胡維強多次溝通均以拖延、敷衍、推諉應對,持續侵害民營企業合法財產與公民正當權利。
朱先生及其代理律師鄭重聲明,本案全部事實均有錄音、轉賬憑證、脅迫字據、紀委處分文件、官方通報等完整證據支撐,內容客觀真實,當事人自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懇請上級政法、紀檢監察部門全面介入徹查,依法認定無手續劃轉、違規扣押860萬元行為違法,責令全額返還本金,并足額賠付六年資金占用利息及全部經營損失;嚴查現金流失、違法重復審查、侵犯個人隱私等亂象,從嚴追責相關涉案人員;堅決糾治趨利性執法歪風,以公正司法守護法治底線,優化區域營商環境,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合法產權與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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