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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北半球的寒冬尚未褪去。
彼時泡泡瑪特正處于二級市場情緒的分水嶺,前期估值沖高后伴隨行業增速預期放緩,股價陷入持續震蕩,市場多空分歧達到頂峰。
面對這家憑借潮玩盲盒席卷年輕消費市場、一度成為港股消費板塊標桿的公司,這位以“價值投資、不懂不做”為信條的所謂投資教父,直言自己無法理解泡泡瑪特的核心價值邏輯。
他質疑,這類依托情感消費與潮流熱度的產品,是否具備長期可持續的需求壁壘,一旦潮流退去、用戶審美轉移,公司的業績與估值體系將面臨崩塌式風險。
為了佐證自己的觀點,他甚至向追隨者反問:
消費市場里,具備剛性需求、品牌壁壘、復購邏輯的核心資產,從不會用“盲盒”這種不確定性邏輯定價,盲盒模式的底層,本身就是對確定性價值的背離。
這段話在投資圈引發了廣泛共鳴。
在很多人看來,連段永平都看不懂的商業模式,大概率藏著市場尚未定價的長期風險。
當時的泡泡瑪特,依舊保留著現象級品牌的余暉:
線下門店與機器人商店覆蓋全國核心商圈,核心IP Labubu依舊擁有龐大的粉絲群體,二手流通市場仍有熱度,財報依舊保持著行業領先的盈利水平與現金流能力。
但資本市場已經提前開始交易“增長見頂”的預期,估值持續消化,股價在高位區間持續回落,多空博弈日趨激烈。
沒人預料到,短短兩個多月后,段永平會親手推翻自己此前的判斷,完成一次讓全市場錯愕的投資反轉。
3月下旬,泡泡瑪特正式發布年度真實財報:全年實現營收約62.6億元,同比增長22.4%;歸母凈利潤約12.3億元,同比增長37.7%。
公司經營現金流持續健康,IP矩陣多元化、海外業務擴張、線下渠道優化均取得實質性進展,毛利率、凈利率穩定維持在消費行業優秀水平,資產負債表健康無大額債務壓力。
這份財報沒有市場此前擔憂的業績暴雷,反而在行業基數擴大后,依舊保持了穩健高質量的增長,盈利質量、現金流狀況遠超市場多數消費企業。
但資本市場的定價邏輯,從來都不只看當期業績。
這份符合預期、甚至略超預期的財報發布后,泡泡瑪特股價并未迎來反彈,反而因為市場對未來增速放緩的一致擔憂。
疊加港股消費板塊整體情緒偏弱、前期獲利盤集中兌現,出現了連續調整,短期跌幅顯著,大量持倉者陷入虧損。
做空資金持續加碼,市場上充斥著“潮玩泡沫破裂”的悲觀論調,股價一度跌至階段性低位。
就在市場情緒跌至冰點、幾乎所有人都看空泡泡瑪特的時刻,段永平再次出手。
3月30日,他在社交平臺公開表態,自己重新深度研究了泡泡瑪特的商業模式、IP壁壘、現金流結構與長期經營邏輯,正式收回此前不看好、不投資的判斷。
這個反轉來得猝不及防:
兩個月前還明確表示“看不懂、不理解”的投資大佬,只用了一段時間的深度跟蹤研究,就徹底扭轉了立場。
他沒有過多解釋轉變的細節,只是坦言,泡泡瑪特的現金流能力、IP長期運營能力、用戶復購邏輯,讓他重新理解了這家公司的價值,甚至坦言對創始人王寧的經營理念表示認可。
市場瞬間被引爆。
所有人都在猜測,這位頂級投資人的逆勢反轉,到底是短期情緒博弈,還是真正的價值重估。
而隨后他的一筆期權操作,直接把這場博弈推向了高潮。
4月初,段永平曬出了自己的港股期權交易截圖,用他一貫的風格調侃,自己的“泡泡瑪特保險公司正式開業”。
他披露,自己賣出了22.5萬張泡泡瑪特看跌期權(Put Option)。
這句話本身,在成熟資本市場本是常規操作。
賣出看跌期權,是價值投資者常用的左側策略:
看好標的長期價值,愿意在約定行權價承接籌碼,同時提前收取權利金,降低長期持倉成本,也就是段永平常說的“用期權開保險公司,收取保費,承擔約定價格的接盤義務”。
但這一次,市場很快發現了其中的關鍵細節。
港交所上市的個股期權,標準合約乘數為1張對應1000股,并非網傳的200股,也與美股個股期權1張對應100股的規則存在明顯差異。
這意味著,段永平賣出22.5萬張看跌期權,對應潛在行權接盤的股數為2.25億股,并非所聲稱的4500萬股。
如果未來到期日前,泡泡瑪特股價跌破約定行權價,段永平有義務按照行權價,全額承接這2.25億股籌碼,對應承接金額約為數十億港元。
這筆潛在買盤,在當時股價持續下跌、市場恐慌蔓延的背景下,相當于在階段性低位,筑起了一道巨額的剛性承接防線。
對于做空資金而言,這道防線是致命的。
原本做空資金的策略,是持續砸盤壓低股價,通過股價下跌賺取收益;
但段永平這筆天量期權交易,相當于明確告知市場:
在行權價位置,有數十億港元的資金無條件接盤,任何大規模砸盤,最終都會被這道承接盤消化,做空資金不僅無法繼續壓低股價,反而會面臨平倉虧損的風險。
反應最快的是場內空頭。短短兩個交易日,大量做空資金集中平倉離場,買盤快速涌入。
泡泡瑪特股價迎來強勢反彈,短期漲幅顯著,市值快速回升,徹底扭轉了此前連續下跌的頹勢。
事后,段永平在社交平臺簡單回應,自己起初確實未完全留意港股與美股期權合約乘數的差異,屬于交易細節上的疏忽,
但好在賣出的是看跌期權,整體策略方向沒有錯誤,即便合約乘數存在差異,也并未改變他長期看好泡泡瑪特的核心邏輯。
市場對此議論紛紛。
有人相信這只是資深投資人跨市場交易的細節疏忽,也有人質疑,一位深耕資本市場數十年、熟悉全球主要市場交易規則的頂級投資人,不可能犯下如此基礎的規則錯誤,所謂“疏忽”,只是借坡下驢的策略表達。
但無論真相如何,這筆交易客觀上徹底扭轉了泡泡瑪特的短期股價走勢,也讓段永平再次站在了市場爭議的中心。
段永平的投資生涯,并非一路全勝,相反,他多次公開復盤自己的重大失誤,從不避諱自己的錯誤。
早年他曾公開提及,自己早年做空百度,違背了巴菲特“不要做空”的核心原則,最終因公司基本面超預期、股價持續上漲而被迫平倉,出現了大額虧損。
他事后反思,這次操作的核心原因,是自己用閑錢博弈短期趨勢,偏離了價值投資的核心,屬于“極度愚蠢”的決策,也讓他徹底堅定了“不做空、不杠桿、不懂不做”的三大原則。
他也復盤過自己投資海外餐飲企業Fresh Choice的失誤:
早年成為該公司重要股東,甚至進入董事會,試圖參與經營改善,但最終因為跨文化經營壁壘、公司自身經營策略失誤,公司經營持續惡化,最終投資出現虧損。
他坦言,這次踩坑的核心,是自己超出了能力圈,對海外線下餐飲行業的經營邏輯、管理環境缺乏深度認知,即便近距離參與,也無法掌控經營風險,最終只能接受虧損結果。
此外,他也公開提及過投資航空股的糾結。
航空股屬于強周期、重資產、受宏觀環境影響極大的行業,盈利穩定性極差,即便某次操作實現盈利,持有過程也始終面臨巨大的不確定性,每天都要承受宏觀、油價、供需等多重變量的沖擊,最終他選擇清倉離場,明確承認航空股超出了自己的能力圈,不再觸碰。
而最受市場爭議的,莫過于2022年前后他多次抄底騰訊的操作。
當時他多次在社交平臺表態看好騰訊、分批買入,大量散戶跟隨抄底,但隨后騰訊股價持續調整,很多跟隨者出現大額虧損。
事后他披露,自己對騰訊的持倉,始終是小倉位分批試探,整體倉位占比極低,并非市場想象中的重倉押注。
這也讓很多人質疑他“言行不一”,
公開表態引導市場情緒,實際卻控制倉位規避風險,讓散戶承擔了全部的下跌虧損。
這些公開的過往,讓市場對他泡泡瑪特的操作,產生了天然的質疑:
一個始終強調“不懂不做、深度研究、長期堅守”的投資人,為何會在兩個月內,對同一家公司的判斷,完成180度的徹底反轉?
一個熟悉全球市場規則、管理過巨額資金的投資大佬,真的會在數十億港元規模的期權交易中,犯下合約乘數這種基礎規則錯誤?
他一邊強調價值投資的長期主義,一邊頻繁在社交平臺發布個股操作與判斷,利用自身巨大的市場影響力,直接影響標的短期股價,
這到底是個人投資分享,還是對市場情緒的刻意引導?
普通投資者賣出看跌期權,即便曬出交易記錄,也不會對股價產生任何影響;
但段永平不同,他在國內投資圈擁有數百萬忠實追隨者,是無數散戶心中的“股神”,他的每一句話、每一筆交易截圖,都會被市場無限放大,直接影響資金的多空決策。
他可以在市場恐慌時,用一筆期權交易,直接扭轉股價走勢;
他可以一句公開表態,讓標的股價盤中快速拉升;
他可以在全市場看空時,用自身信用為標的背書,讓大量散戶跟隨買入。
這種影響力,讓原本中性、合規的期權策略,產生了不一樣的市場效果。
他的“個人投資分享”,不再是單純的觀點表達,而是具備了引導市場資金、影響股價走勢的力量。
更值得玩味的是他后續的表態。
面對市場對他“引導股價”的質疑,他曾坦言,自己不在意股價短期上漲,就算少賺一點,也當作公益,自己最終的收益也會用于公益事業。
這句話看似無懈可擊,用公益的道德底色,化解了所有的功利性質疑,但卻回避了最核心的問題:
公益的初心,無法抵消市場行為的客觀影響;個人的道德表達,不能替代資本市場的規則約束。
當個人影響力足以左右個股短期走勢時,無論初衷如何,都已經站在了合規與灰色的邊界之上。
針對這場持續發酵的爭議,市場上早有聲音質疑段永平的操作,涉嫌觸碰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監管紅線,甚至有市場參與者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相關反饋。
法律不禁止任何人分享投資觀點,不禁止任何人進行期權交易,但當觀點的影響力,足以左右短期資金流向、改變多空力量平衡時,所謂的“個人分享”,就已經具備了公共事件的屬性。
段永平或許沒有刻意操縱市場,但他的影響力,客觀上產生了類似的市場效果。
按中國現行《證券法》《刑法》,段永平的行為已經觸及違法,甚至涉嫌刑事犯罪,不能用“香港合規”洗白。
泡泡瑪特是港股,但內地投資者占比極高,交易、資金、影響都大量落在境內。
段永平在雪球(境內平臺)公開發聲,粉絲以內地投資者為主,直接影響內地投資者決策與股價。
中國《證券法》域外效力:只要行為對境內市場、投資者產生影響,即可管轄 。
《證券法》第五十五條:市場操縱(明確禁止)
核心條款(2019修訂):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影響或意圖影響價格/交易量:
利用虛假或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交易;
對證券公開評價/預測/建議,并進行反向交易;
其他操縱手段 。
1. 蠱惑交易(第5項):信息虛假/重大誤導
1月:“看不懂、兩年后沒人要”
3月底:兩天反轉,“興奮、王寧粉絲、壁壘堅不可摧”
5月:“神華全換泡泡瑪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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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點:
前后矛盾的極端反轉,無合理研究過程支撐,屬于“不確定/誤導性重大信息” 。
誘導粉絲跟風買入,影響股價,符合“蠱惑交易”操縱要件 。
搶帽子交易(第6項):唱多+反向/同向交易
公開大力唱多→粉絲買入→股價上漲→自己通過賣Put、換倉等提前鎖定低位籌碼/權利金。
最高法/證監會判例:大V公開評價+實際交易(含衍生品)=搶帽子操縱 。
金某案(2025):雪球大V薦股+交易,被罰沒8300萬+市場禁入,同類型、同平臺、同手法 。
數百萬粉絲,一句話直接影響盤中股價(如“換倉”后直線拉升)。
監管口徑:影響力+誘導交易+價格影響=操縱,不要求“資金對倒”。
《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
蠱惑交易、搶帽子交易均屬刑事犯罪,最高10年有期徒刑+罰金 。
目前看構成要件(全滿足):
1. 主體:具有影響力的個人(段永平符合);
2. 主觀:故意影響股價、誘導他人交易;
3. 結果:股價異常波動、投資者跟風、自身獲利/鎖定低位籌碼 。
按中國法律,他已經違法。
1. 行政違法(確定):
違反《證券法》55、56條,市場操縱+傳播誤導性信息,可罰100萬—1000萬+沒收違法所得+市場禁入 。
2. 刑事嫌疑(高度):
符合《刑法》182條蠱惑交易+搶帽子操縱要件,可追究刑責,最高10年 。
3. 民事責任:
之前買騰訊跟風受損散戶可向他起訴索賠,他需賠償投資者損失 。
在國內法下,這不是“灰色”,是明確的違法,甚至犯罪。
泡泡瑪特的核心產品是盲盒,年輕人支付對價,在拆開之前,永遠無法確定自己得到的是哪一款玩偶,不確定性,是盲盒的魅力,也是它的風險。
而段永平給市場帶來的,是另一個更大的盲盒。
跟隨他買入的散戶,在買入之前,永遠無法確定,他這次的看多,是真正的長期價值重倉,還是小倉位的策略試探;
無法確定,他的判斷反轉,是深度研究后的結果,還是短期情緒的選擇;
無法確定,他的期權操作,是無心的疏忽,還是精心設計的棋局;
更無法確定,當股價下跌時,他會堅定持有,還是悄然離場。
泡泡瑪特的盲盒,最壞的結果,只是抽到重復的款式,損失幾十元的成本;
但資本市場里,跟隨“股神”買入的散戶,押上的是自己的積蓄,是對價值投資最后的信任,是對市場公平性的期待。
永遠不要把自己的投資決策,寄托在任何“股神”的身上。
真正的價值投資,從來都不是跟風抄作業,而是看懂規則、認清邊界、對自己的每一分錢,負全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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