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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至五一假期,趁著孩子還沒醒,敲打幾行文字,算做自己階段性實務感悟的記錄和總結,當然也希望能給有緣者一點啟發。
遇上刑事案件,不管是當事人還是家屬,心里慌是人之常情,這也的確是大多數人都無法獨自克服的困境。然而,這種慌亂卻成為了太多案件出現不可逆后果的最主要原因。
作為一名刑辯律師,很多情況下,我都有這樣一種看法:在案件偵查階段初期,即便當事人和家屬什么都不做,或許都是最好的選擇。這是為什么呢?
我的觀察是,每當有刑事案件發生時,在偵查初期,往往伴隨著事實模糊、證據不明,但各方消息卻亂七八糟,傳的滿天飛。各路大神輪番上場忙的不亦樂乎,根本摸不清真實情況。
人一慌,就容易亂分寸,要么急著到處找人托關系,病急亂投醫花冤枉錢;要么隨口亂說話、盲目辯解,甚至做出不理智的舉動,原本簡單的情況,反倒因為這些沖動行為,給自己埋下更多隱患。
前幾年,有個當事人被叫到派出所就三四年前的事情配合調查,由于時過境遷,手機也換了,細節根本記不清楚了,但礙于承辦人員說其他人都是如何說的,你得配合,配合好就可以走了,否則也走不了云云。在這樣情況下,雖然完全不記得細節,但還是稀里糊涂的盲目配合并簽署了筆錄。的確,正如承辦人員所說,筆錄簽好,當事人就被送走了,但不是被送回了家,而是被以涉嫌某罪名送進了看守所。
后來家屬通過朋友推薦讓我們為其辯護,通過調查其原來的手機聊天記錄,終于為其洗脫了嫌疑,最終,當事人未批捕,后續也未移送起訴而最終結案。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大家也都聽過見過為數不少所謂關系通天,只要認罪,保準取保后邊緩刑的。但最終罪認了,人沒出來,卻把所有退路堵死的案件也是數不勝數。
這也就是我通常認為的,在局勢完全不明朗的階段,有時候什么都不做,反而比盲目行動更明智。不隨意表態、不貿然行事,先穩住當下,不添新亂,就是最好的應對。著急沒用,越急越容易出錯,反而會打亂后續所有的處理節奏。
就算后來案件慢慢清晰,局勢逐漸明朗,也不能掉以輕心、急于求成。這時候更要靜下心來,理清案件的來龍去脈,找專業的律師咨詢,把法律關系、應對方式摸透,一步步規劃好該走的程序。刑事案件的處理環環相扣,每一個選擇、每一步行動,都關乎最終的結果,容不得半點馬虎。
辦刑事案件,拼的從來不是速度,而是心態和理性。拋開焦慮和急躁,冷靜看待問題,理性做出判斷,踏踏實實走好每一步,才能在復雜的局面里,找到最穩妥的解決辦法,守住自己的合法權益。
當然,這期間有個專業,理性,有心理撫慰能力的刑辯律師尤為重要。畢竟,這段路是最艱難的一段路,強者自然有,但大多數需要有人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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