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5月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胤衡 見習記者 鄒竣麒)5月1日,新修訂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日通報一起電動自行車碰撞事故,全責方需承擔15萬余元賠償。當一方說“賠不起”,另一方堅持“必須賠”,這場糾紛如何化解?
案例顯示,2025年4月的一個早高峰,張某騎行電動自行車時與王某發生碰撞,致王某左膝前交叉韌帶斷裂。經交管部門認定,張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我知道是我的錯,可十幾萬元哪能賠得起?”面對王某提出的15萬余元賠償訴求,張某在法庭上表示無力承擔。王某堅持:“我受了這么多罪,難道不該賠嗎?”
承辦法官管元梓表示,如果簡單判決,實際效果可能并不理想,張某可能因為經濟壓力過大選擇逃避賠付,導致賠償款遲遲無法兌現,雙方權益都將受損。
在查清事實后,管元梓與法官助理畢鳳敏分別與兩人溝通,一方面向張某釋明必須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引導王某考慮對方實際履行能力。
“全責就要依法承擔,積極面對才能重新開始。”管元梓的這句話,讓張某下定決心正視問題。經過多輪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張某分期支付賠償款,并約定若任何一期未按時履行,王某可就剩余全部款項申請強制執行。
簽署協議時,張某承諾:“我一定按期給錢。”王某也表示接受這一安排。
案件審結后,法官還向張某介紹了非機動車保險相關情況。據悉,后續張某主動投保,以規避日后騎行的意外風險。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非機動車通行安全、車輛管理等作出進一步規范。法官提示,遵守交通法規、佩戴安全頭盔、文明謹慎騎行,是防范風險的根本保障。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