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幾個地方教師轉崗的新聞又讓很多人關注到了。但大家關注的不是老師轉崗的問題,而是很多人開始質疑,為什么老師必須轉崗而不是下崗呢?
想當年,國企改革,很多工人一夜之間幾乎全下崗了。工人可以下崗,為什么多出來的老師不能下崗呢?
這可能也是很多人疑惑的問題,其實原因也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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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目前的老師基本都是通過考試入編的,也算是精挑細選出來的人才。
雖然很多人不看好教師這個行業,也不看好所有的老師。但是綜合來看,教師群體也是當今社會綜合素質比較高的一個群體了,因為他們基本都是通過省考、地方考試統一招聘進來的,也是經過激烈的競爭脫穎而出的,他們的綜合素質絕對是過硬的。
學歷知識方面,至少都是本科學歷,很多還是研究生學歷。個人素質方面,面試都通過了,口才和臨場反應能力也是一流的。說白了,這些人也算是人才了,真讓他們下崗確實可惜了。可以說讓他們去哪個行業都能干得很好,他們不僅僅會教書,會干的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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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老師也屬于事業編制,轉崗到其他事業編單位順理成章。
為什么讓老師轉崗到事業編單位?而不是其他單位呢?很簡單,因為老師也屬于事業編,也算是一個系統的吧。
如果其他事業編單位缺人,而教育系統剛好有多余的老師,讓老師轉崗過去,不是不用再花很多成本招聘新人了嗎?這樣對地方政府來講,用人成本沒有增加,對教育來講,多出來的老師也有了用武之地,不是一舉兩得嗎?
事業編和老師的工資基本上是一樣的,就是少了職稱工資,所以對老師們來講,轉崗到事業編是目前最好的方法,沒有比這個更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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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體制內開除或者讓人下崗,一般領導真沒有這個權利。
很多人總希望讓多出來的老師下崗,但作為體制內的老師,沒有任何領導有這樣的權力,學校校長沒有,教育局局長也沒有。
很簡單,只要老師沒有違法犯罪,觸犯國家的法律,任何校長和領導也沒有權利開除老師,更沒資格讓老師下崗。所以讓老師轉崗是地方政府的決策,也不是校長們可以決定的。另外,就算讓老師下崗,也必須有一個理由,總不能無緣無故就把老師開除了吧!為什么開除這個不開除那個?難道不怕老師之間發生內訌嗎?
大多數老師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工作上也是任勞任怨的,所以誰也不會主動去開除老師的,誰想去當老師們的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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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老師存在很大的敵意,總希望社會對老師不要那么友好。但教育是立國之本,任何國家都不會對老師太殘酷的,很簡單,這個群體需要穩定,需要安全感,如果人人自危,誰還能安心教書呢?最后受傷的不還是學生嗎?教師轉崗已經是老師最后的體面了,已經是很多老師不得已的選擇了,所以請別傷害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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