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4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男方席某刑滿釋放。一起曾轟動一時的案件再次把公眾的目光拉回。就在這個關頭,B站讓這個視頻浮上了首頁,解釋現階段為何不能合法化性交易:
由此,一個尖銳卻無法回避的問題擺在面前——性交易應否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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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兩個事情并列起來談呢?請各位諒解。視頻博主呢,提了四點:1,公安財政改革,收支兩條線 2,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開展 3,賣淫嫖娼收容制度的廢除 4,是違法記錄封存制度的確立。
公安重點轉向毒賭電詐,因為這些領域“來錢快”、政績顯赫;掃黃打非冷落了,并非社會問題解決了,而是在經濟下行、賣淫現象實際增多的背景下,舊的收容模式阻礙了KPI的獲得。
互聯網確實降低了門檻,讓部分性工作者“自主接客”,看似擺脫了傳統老鴇的抽成,實則把剝削關系變得更加原子化、隱蔽化。資產階級法制的每一次“人性化”調整,往往都是為了幫助食利階層。
我記得列寧的著作提到過:大量底層婦女在工廠被資本壓榨剩余價值,休息時間還要出賣肉體換取生存資料,卻被包裝成“身體自主”和“性自由”。這正是列寧早就批判過的杯水主義——把階級壓迫包裝成個人解放,把奴隸的無奈說成主人的瀟灑。真正的兇手從來不是幾個“黑社會頭目”,而是讓女性不得不把身體變成商品的整個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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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到現在,我們惡性案件漸漸減少,可是,結果是什么,是強奸案屢破新高!
說到這里,我反倒有點希望性交易合法化,因為至少如果性交易是合法的,那么一次的定價交易和婚姻發生的保終身又有什么不同呢?如果是合法的,那么這個男人出的彩禮錢少了,沒寫女方名字,到底歸咎于經濟糾紛,還是道德淪喪,給出的價碼太低?
一方面我們的法律工作者提倡的自由化,鼓勵低道德、不道德的自由;而另一方面呢?卻以高道德的要求去壓迫、剝削傳統男性,讓所有的矛盾統統下沉到最底層。
席某走出了監獄,但是很遺憾,按照某些DND的文藝說法:這個世界都是一個巨大的牢籠。無產階級的自由,只能且只能由我們全體無產階級一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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