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親友相聚,觥籌交錯間,不少人卻忽略了酒杯與方向盤之間那道不可逾越的紅線。
交警提醒:酒后使用“智駕”、酒后騎摩托車、酒后在小區駕車等,均屬于酒駕,是違法行為。請廣大駕駛員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典型案例
◆2026年3月20日10時許,張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四川宜賓市金沙江公鐵兩用大橋北橋頭時,撞上右側行走的6名行人,造成1人死亡、張某及其余5人不同程度受傷。經查,駕駛人張某血液酒精濃度為68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已被當地警方依法處置。
◆2026年4月29日凌晨,廣西柳州有群眾報警稱,一輛新能源汽車長時間停在東晉大道的道路中央,不僅阻礙了正常通行,更存在巨大的追尾隱患。
執勤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發現駕駛人陳某在車內神情恍惚,且身上散發出濃烈的酒氣。經過初步檢測,陳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即被移交給交管部門進行深入調查。
交警在調取沿途監控和卡口照片時,發現了一個極其驚人的細節:這輛車在行駛過程中雖然開啟了智能輔助駕駛系統,但駕駛人陳某早已處于睡眠狀態,雙手完全脫離了方向盤。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的核實,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2mg/100ml,確認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針對陳某的嚴重違法行為,交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了嚴厲處罰。陳某最終被處以罰款13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
認知誤區
誤區一:酒后可以使用“智駕”
啟動駕駛輔助系統后,駕駛主體并未變更,駕駛人仍掌握車輛控制權,必須持續履行觀察路況、預判風險和及時接管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的規定,如果在醉酒狀態下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在道路上行駛機動車,有可能構成危險駕駛罪。
誤區二:酒后騎摩托車不屬于酒駕
實際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因此,酒后駕駛摩托車一樣屬于酒駕,一旦被查處就會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三:酒量大喝點酒開車沒問題
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的大小沒有任何關系,是否構成酒駕,依據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即便酒后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達到酒駕標準。
誤區四:酒后駕車不上馬路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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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區內、馬路牙子上等飲酒駕駛,經測驗調查后若達到酒駕或醉駕標準,交警也會按照相關法規條例統一處理。
誤區五:服用醒酒藥后就查不出酒駕
服用醒酒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酒精對肝臟的損害,但并不能加快身體代謝酒精的速度。因此,服用解酒藥后也不會減少體內酒精含量。
酒駕成本
法律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相關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屬于違法行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屬于犯罪行為。
酒駕=暫扣6個月駕駛證+2000元罰款+記12分
醉駕=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危險駕駛罪)+5年/10年/終身禁駕(營運車輛)
酒駕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醉駕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拘役1至6個月,并處罰金。
經濟成本
保險不賠。酒駕一旦造成車輛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責賠償;酒后車禍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有權追償。巨額賠償。
酒駕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需要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公職人員醉駕被“雙開”,工作收入就沒有了。
酒駕醉駕將納入個人信用記錄,貸款、消費或受限制。醉駕會留下案底,影響申請辦理出國簽證等。
家長醉駕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報考公務員、上軍警學校、入黨等,政審時或多或少會受到影響。
來源:湖北日報、新聞夜航
編輯:戴玉春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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