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信網 責編:王榮 2026-04-30 23:16:14
信網·信號新聞4月30日訊 近日,北京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北清路分公司因售賣已過保質期的去皮荔浦芋頭,違反食品安全法規,被處以罰款1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11.88元。
“京海市監處罰〔2026〕434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涉事批次食材統一于2025年12月1日集中采購入庫,合計進貨17袋,單袋進價6元、正常零售價9.9元。門店在售期間,售出15袋未過期產品,但后續未及時下架臨期庫存,將剩余2袋已超出保質期的去皮荔浦芋頭,按原價六折折價5.94元/袋低價對外售賣。經調查,該門店店員認為去皮荔浦芋頭是食用農產品,只涉及內部貨架期、不涉及過期事宜,導致過期的產品未發現被銷售出去。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作出處罰決定,該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因北京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北清路分公司具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情形,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其進行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企查查平臺信息顯示,北京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北清路分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15日,負責人為馮亞光,企業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大牛房二巷8號院1號樓地下1層32。(信網記者)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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