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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凱旋
4月30日,天津發布關于優化本市房地產供給促進住房消費的通知。整體來看,文件共包括十一條,涵蓋積極盤活存量商品房、加快盤活存量土地、加大金融支持收購盤活力度、支持租賃住房運營等。
其中,文件提到,各區因地制宜用足用好國家財政、金融等政策工具,優先收購符合條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合理調控各類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等經營主體多渠道籌集資金,依法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賃住房。
土地方面,用好專項債券資金收回收購存量閑置土地。支持企業通過合理優化設計要求等方式,推進房地產項目持續開發。
金融支持方面,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和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支持住房租賃企業依法發行債券,專項用于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賃住房。支持符合條件的租賃住房項目通過資產證券化、特許經營權交易等方式回收資金,擴大存量商品房收購規模,實現良性發展。
此外,天津將在購房時給予補貼或者退稅優惠。文件提到,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鼓勵各區面向各類人才、新市民、青年人、應屆大學畢業生等群體發放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逐步解決相關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
同時,落實國家支持居民換購住房相關稅收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出售本市范圍內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于本市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編輯:張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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