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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山西省2026年普惠托育機構補貼項目實施方案》,明確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實施普惠托育機構補貼政策,進一步擴大普惠托育供給、減輕家庭托育負擔,助力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
方案明確,補貼對象為經各市審核認定的普惠托育機構,涵蓋公辦托育機構、社會辦普惠托育機構,以及公辦幼兒園、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含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規定開設的托班,服務對象為3周歲以下嬰幼兒,機構與監護人簽訂1個月及以上連續收托協議即可納入補貼范圍。
補貼按實際在托人數與月數核算,全年最高補貼10個月:獨立托育機構(含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社區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點)按每嬰幼兒每月500元標準補助;幼兒園托班按每嬰幼兒每月300元標準補助。補貼資金主要用于機構運轉、設施維護、玩教具購置、人員培訓及醫育結合等,專款專用、規范管理。
資金發放實行機構申報、縣級認定、市級復核、社會公示流程,縣級衛健部門分別于當年5月底、10月底前申請撥付上半年、下半年補貼資金。方案同時強調,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機構,將取消其普惠資質與補貼資格,確保政策精準落地。
該方案在未出臺新政策前,下一年度可繼續沿用,為全省普惠托育服務持續健康發展提供穩定政策支撐。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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