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寧市人民法院集中公開開庭審理3起危險駕駛案。云南省第三監獄、安寧市人民檢察院、安寧市自然資源局黨員干部以主題黨日活動的形式受邀走進庭審現場,近距離接受交通安全法治警示教育。
隨著法槌敲下,一場沉浸式法治教育“公開課”正式開始。庭審現場國徽高懸,莊嚴肅穆,從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到被告人最后陳述,每個環節均有序推進。
庭審過程規范有序、重點突出、條理清晰,清晰還原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引發原因,明確其社會危害及刑事懲罰的嚴厲性。3名被告人均表示不該心懷僥幸醉酒駕車,當庭自愿認罪認罰。庭審結束后,合議庭將擇期宣判。
受邀旁聽的各單位黨員干部全程專注觀摩,認真聆聽案件審理過程。承辦法官結合本案開展現場普法,強調黨員干部要帶頭遵紀守法、杜絕酒后駕車,同時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切莫懷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倡導大家要成為“拒絕酒駕醉駕”的示范者、宣傳者、監督者,絕不成為違紀違法案中人。
旁聽人員紛紛表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僅僅是口號,作為黨員干部,將從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杜絕僥幸心理,堅決抵制酒駕醉駕行為。
法官普法
什么是酒駕、醉駕?
根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于2023年12月18日發布的《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和《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 19522—2024)規定,酒后駕駛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達到醉酒駕駛的立案標準。
喝多少酒能達到酒駕標準因人而異。據測算,正常人飲用1罐330mL的啤酒或半兩50度左右的白酒,血液里的酒精濃度即可達到20mg/100mL的飲酒駕駛標準。如果喝了3兩低度白酒或2瓶500mL啤酒,酒精濃度可達80mg/100mL的醉酒駕駛標準。
法官提醒,親朋好友相聚,把酒言歡、推杯換盞乃平常之事。但若飲酒無度,又執意駕車上路,便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視。節日期間,既是親友聚會頻繁的高峰期,也是危險駕駛案件的高發期。希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安全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溫暖和諧的新春交通環境。美酒與情誼誠可貴,生命安全價更高。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爭做文明“駛”者,不做違法“醉”人。
記者 查小高 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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