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代理辯護的一起強奸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公安機關依法作出撤銷案件的決定,當事人立即無罪釋放。
一、案情回顧
2026年3月,T某因涉嫌強奸罪被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發生突然,T某家屬心急如焚,第一時間委托張楠楠刑事律師團隊的李嘉誠律師擔任T某的辯護人,希望通過專業的法律幫助維護T某的合法權益。
二、辦案過程
接受委托后,團隊律師第一時間開展工作,依法會見T某,全面、細致地核實案件發生的全過程、涉案關鍵細節及相關事實線索。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辯護律師在梳理案件事實后發現,現有證據無法證明T某主觀上并不明知也不可能知道被害人系未滿14周歲的幼女這一核心要件,通過雙方的認識渠道以及相處模式反而可以證明T某在與被害人接觸過程中已盡到了審慎義務。
在確定溝通方向后,律師團隊迅速行動,以最快速度完成證據收集、撰寫法律意見書和取保申請書,第一時間提交到公安機關,搶占辯護先機,并且和辦案機關多次溝通,申請調取證據并強調本案存在嚴重證據漏洞,在案證據無法定罪。
在辯護人提交專業辯護意見并推動辦案機關全面核查證據后,2026年3月31日,深圳市公安局某分局依法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明確以沒有強奸的犯罪事實發生為由,決定撤銷T某涉嫌強奸一案。至此,被刑事拘留26天的T某正式洗清冤屈,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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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辦案心得
(一)刑事辯護,“快”字為先
刑事案件尤其是刑事拘留階段,是當事人人身權利受限制的關鍵時期,辯護律師的第一時間介入尤為重要。只有快速會見當事人、掌握第一手案件事實,才能及時發現案件的辯護點,為后續工作爭取主動,也能讓焦急的家屬感受到專業的法律支持,穩定當事人及家屬的情緒。
(二)案件研判,“準”字為核
刑事辯護的核心是圍繞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精準鎖定核心爭議點。本案中,若未能抓住矛盾核心,辯護工作便會失去方向。只有結合刑法構成要件,精準研判案件的罪與非罪,才能形成有針對性的辯護思路,讓辯護意見被辦案機關采納。
(三)溝通對接,“實”字為基
與辦案機關的溝通,并非簡單的意見傳達,而是基于客觀事實和法律規定的專業對接。辯護人在溝通中,應秉持理性、客觀的態度,用事實和證據說話,清晰、有條理地闡述辯護觀點,讓辦案機關能夠直觀、全面地了解案件的爭議點和關鍵事實,推動辦案機關依法、全面核查證據,這是推動案件公正處理的重要基礎。
(四)辯護工作,“責”字為本
刑事辯護關乎當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關乎一個家庭的命運,辯護律師必須秉持高度的職業責任感。從會見當事人、梳理事實,到撰寫文書、溝通辦案機關,每一個環節都要細致、嚴謹,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不遺漏任何一條證據線索,用專業的工作態度和能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履行辯護律師的職業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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