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4人在昆明城市道路上策馬奔騰的視頻在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與安全擔憂。
4月21日18時,在昆明北京路延長線附近,4人騎馬在人行道行走,隨后進入機動車道,并排騎行、快速奔跑,后方還有車輛隨行跟拍。
經查,該行為系人為刻意策劃,為馬術俱樂部拍攝宣傳短視頻博取流量。何某某現場指揮多人騎馬上路占道,全程車輛跟拍取景,事后將視頻發布于網絡用作商業宣傳。
接到群眾舉報后,昆明市公安局交管支隊二大隊迅速核查取證,后依法將案件移交昆明市盤龍分局龍泉派出所辦理。
一行人占用城市主干道通行空間,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存在引發交通事故、阻礙交通通行等安全隱患。
結合違法事實及情節,警方依法作出處罰:組織者何某某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處以罰款500元;其余5名參與者被依法給予警告。目前,6名當事人已深刻意識到錯誤,并提交悔過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相關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
1.流量不能突破法律底線,個性不能凌駕公共安全之上,切勿為博眼球、做宣傳任性違規;
2.馬術休閑、騎馬運動,請前往專業馬場、封閉合規場地開展,安全文明游玩;
3.網絡拍攝、商業宣傳必須堅守法治底線,自覺遵守社會公共秩序;
4.廣大市民要自覺抵制各類不文明、擾亂秩序的危險行為,共同維護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記者 查小高 朱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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