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澳大利亞政府于周二正式公布一項法律草案,核心內容為對科技巨頭Meta、谷歌征稅,除非這些平臺自愿與澳大利亞本地媒體達成協議,向其支付新聞內容使用費用。
此舉旨在緩解傳統媒體的生存困境,平衡科技平臺與新聞行業的利益分配,引發全球科技界和媒體行業的廣泛關注。
當前,隨著數字時代的發展,讀者獲取新聞的渠道發生根本性轉變,越來越多的人通過社交媒體平臺獲取各類新聞資訊,這一趨勢讓世界各地的傳統媒體公司陷入生存之戰。
廣告收入被科技平臺大量分流,采編成本居高不下,許多傳統媒體面臨資金短缺、運營困難的困境,澳大利亞本地媒體也未能幸免。
澳大利亞政府出臺此項法律草案,核心目的就是讓大型科技公司為使用本地媒體的新聞內容支付合理報酬。
澳大利亞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尼斯明確表示,Meta、谷歌科技巨頭,將擁有充分的機會與澳大利亞本地新聞出版商協商,達成自愿的內容合作協議,通過合理方式支付新聞使用費用,實現平臺與媒體的互利共贏。
同時,阿爾巴尼斯也劃出明確底線,他表示,如果這兩家科技巨頭拒絕與本地媒體達成自愿協議,將面臨強制性征稅處罰,稅率相當于其在澳大利亞境內收入的2.25%。
這一處罰措施具有較強的約束力,旨在倒逼科技平臺正視與媒體的利益分配問題。
“大型數字平臺不能逃避新聞媒體議價法規定的義務。”阿爾巴尼斯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明確指出此次法律草案針對的核心對象就是Meta、谷歌兩家科技巨頭,不會擴大適用范圍,確保政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布的法律草案還包含一項重要條款,旨在阻止科技巨頭以刪除新聞內容的方式逃避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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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Meta和谷歌過去曾在海外多個國家采取過此類做法,當面臨類似監管要求時,直接從其平臺上移除新聞內容,以此規避向媒體支付費用的責任,而澳大利亞的這項草案將有效遏制此類行為。
法律草案的出臺,是對新聞行業勞動成果的尊重,也是為了保障傳統媒體的可持續發展。
澳大利亞堪培拉大學的一項相關研究也為這項法律草案提供了數據支撐。
該研究發現,澳大利亞超過一半的人口將社交媒體作為獲取新聞的主要來源,這意味著科技平臺已成為新聞傳播的核心渠道,其與媒體行業的利益綁定愈發緊密,也凸顯了規范雙方利益分配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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