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變通之智馭法,以創新之思行文,守護社會民生公平正義——以變通之智馭法,以創新之思行文,守護社會民生公平正義
——以變通之智馭法,以創新之思行文,守護社會民生公平正義—以變通之智馭法,以創新之思行文,守護社會民生公平正義
引言:規則之基與變通之魂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戰國時期慎子的古訓,穿越千年時光,依然在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征程中回響。法律,作為社會治理的準繩,承載著維護公平正義、保障民生福祉的核心使命;寫作,作為傳遞法治精神、解讀民生溫度的重要載體,肩負著凝聚社會共識、推動法治進步的時代責任。
在社會治理的實踐中,我們常常面臨這樣的困境:嚴格遵循既定規則,卻可能與民生現實脫節,讓公平正義的通途變得狹窄;固守傳統寫作范式,卻可能與時代需求脫節,讓法治精神的傳播陷入困境。從金融糾紛中當事人的無奈吶喊,到基層治理中鄰里間的矛盾糾葛;從老齡化社會的養老難題,到生態保護的民生實踐,規則的剛性與民生的柔性、法律的嚴謹與寫作的創新,始終在社會治理的舞臺上交織碰撞。
唯有以變通之智駕馭法律規則,在堅守法治底線的前提下靈活適配民生需求;以創新之思優化寫作表達,在傳遞法治精神的過程中貼近大眾認知,才能真正實現規則之治與民生之暖的有機統一,讓法律在變通中煥發生命力,讓寫作在創新中彰顯價值力,為社會民生公平正義筑牢堅實屏障。
一、法之變通:在規則框架內守護民生溫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與時俱進,法律的價值在于服務民生。"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這一出自《韓非子·心度》的經典論斷,深刻揭示了法律變通的核心邏輯——法律不是一成不變的教條,而是適配社會發展、回應民生需求的動態治理工具。在社會治理的實踐中,諸多鮮活案例印證著規則變通對民生福祉的守護價值。
(一)基層治理的"軟法"創新:破解民生治理難題
在上海普陀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成為老齡化社區的民生剛需。然而,傳統"硬法"在處理鄰里利益協調、費用分攤、后期維保等問題時,往往顯得剛性有余、靈活不足。普陀區立足民生實際,創新推出《既有住宅更換電梯軟法指引》,將法律的原則性與民情的復雜性有機結合,成為"硬法"的有益補充 。
這份軟法指引沒有突破法律底線,而是在法律框架內細化操作流程,明確意愿征詢、費用分攤、質量監督、后期維保等關鍵環節的具體規范,針對不同戶型、不同需求的家庭制定差異化解決方案。針對獨居老人行動不便的特點,開通加裝電梯"綠色通道",提供上門指導、全程代辦服務;針對鄰里間的費用分歧,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公平測算,協調雙方達成共識。自指引推行以來,普陀區加裝電梯審批效率提升60%,鄰里糾紛發生率下降70%,讓"幸福階梯"順利搭建,切實解決了老年人"出行難"的民生痛點。
這種"軟法"變通模式,并非對法律規則的背離,而是在堅守法治原則基礎上的精準適配。它充分考量民生實際需求,兼顧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讓法律規則從"紙面"走向"地面",從"原則"走向"細節",真正實現了"法為民所用"的核心價值。
(二)民族地區的"法俗融合":化解基層矛盾糾葛
在湖南鳳凰縣,苗族銀飾、婚嫁習俗等傳統文化與現代法律規則之間,時常產生碰撞。苗族群眾認為,銀飾是世代相傳的傳家寶,應由妻子傳給下一代;而按照現行法律,夫妻共同生活多年且生育子女的,彩禮一般不予返還。當婚姻關系破裂,銀飾返還問題往往成為矛盾焦點 。
鳳凰縣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吳金星在處理龍某與石某的離婚糾紛時,沒有機械適用法律條文,而是采取"法俗融合"的變通方式。他一方面向當事人釋明法律關于彩禮返還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另一方面結合苗族"銀飾傳承"的風俗,提出"用銀飾抵扣部分子女撫養費"的解決方案。這一方案既符合法律關于撫養義務的規定,又尊重了民族風俗,避免了在村里落下話柄,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 。
不僅如此,鳳凰法院還總結提煉"火塘調解""盟約促誠信"等10余項苗族風俗,納入調解規程,聯動17家人民調解委員會、15名特邀調解員,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法院指導、多方參與"的協同治理格局 。自2024年以來,通過"法俗共融"工作法化解糾紛400余件,調解協議自動履行率達95.2%,涉苗族風俗糾紛同比下降25%。
這種變通模式,打破了"法律至上"的單一思維,充分尊重民族文化傳統,在法律規則與民俗習慣之間找到平衡點。它既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又兼顧了民族地區的民生實際,讓基層矛盾在法理與情理的交融中妥善化解,守護了民族地區群眾的合法權益與情感認同。
(三)生態治理的"多元共治":平衡保護與發展需求
在北京市密云區,密云水庫作為首都重要飲用水源地,生態保護與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傳統法律規則在處理生態保護與農業養殖、土地流轉等問題時,容易出現"一刀切"的弊端,影響群眾的切身利益。
密云區溪翁莊法庭立足生態保護與民生保障的雙重需求,創新構建"1+4"法治保水工作機制,形成"預防、打擊、保護、修復"為主線的多元共治模式 。在預防環節,對接"接訴即辦"機制,建立"村內吹哨、法官報到"的預防性糾紛化解機制,提前介入土地流轉、移民補貼等糾紛,從"末端治理"轉向"源頭控制",成功勸解30余戶村民退養牲畜800余頭,避免矛盾激化;在打擊環節,實行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專業化審判,嚴懲污染環境、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同時聯合檢察院、生態環境局建立行刑銜接機制,形成打擊合力;在保護與修復環節,探索"生態修復責任承擔"模式,在審理蘭某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時,判處被告人增殖放流魚苗2136千克,實現懲治犯罪與生態修復的有機統一。
這一機制沒有固守傳統司法模式,而是結合生態治理的民生特點,整合司法、行政、社會等多方力量,在法律框架內創新治理路徑。它既守住了生態保護的法律底線,又兼顧了當地群眾的生產生活需求,推動生態保護與民生改善協同發展,讓綠水青山真正成為群眾的"幸福靠山"。
(四)家事審判的"柔性修復":守護家庭民生溫情
家事糾紛關乎家庭和諧、民生安寧,傳統"剛性裁判"往往難以徹底化解矛盾,甚至可能加劇家庭裂痕。近年來,全國法院深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從"定分止爭"轉向"修復關系",以變通思維賦予家事審判更多民生溫度 。
在網紅夫婦劉文波與孫辣辣的撫養權爭奪案中,雙方為爭奪女兒"小籠包"的撫養權,將焦點放在賬號收益與曝光價值上,全然不顧孩子的成長需求,甚至將孩子遺棄在法院。家事法官沒有機械適用撫養權歸屬的法律條文,而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為原則,深入了解雙方的撫養意愿、撫養能力,同時引入心理疏導機制,安撫孩子的情緒,引導雙方認識到孩子的成長需求。最終,法院將孩子判給父親,由真心疼愛孩子的奶奶撫養,既守住了法律底線,又守護了孩子的成長權益 。
在姚老先生的監護權之爭中,子女、兄弟、晚年伴侶為爭奪房產與存款,假意關心老人,在老人最脆弱的時刻步步算計。法官在審理過程中,不僅嚴格適用法律規定,還主動聯系社區工作人員、老人的親友,開展親情規勸、情緒疏導,試圖修復破碎的親情關系。雖然最終老人自行拔管離世,令人唏噓,但法官的柔性處理方式,為類似家事糾紛的化解提供了借鑒——家事審判不僅要斷是非,更要修復關系、守護溫情 。
這種家事審判的變通,是在法律框架內對"以人為本"理念的踐行。它打破了"非黑即白"的裁判思維,引入調解、心理疏導、判后回訪等多元方式,讓家事審判從"冷冰冰的法條適用"轉向"有溫度的情感修復",真正守護了家庭這一社會基本單元的民生安寧。
二、文之創新:在范式突破中傳遞法治精神
寫作是法治精神的傳播載體,是民生溫度的表達工具。"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隨著社會的發展、民生需求的變化,傳統寫作范式已難以滿足新時代法治傳播的需求。唯有以創新之思突破寫作定式,在內容、形式、表達上與時俱進,才能讓法治精神真正走進大眾、深入人心,讓民生故事更具感染力、傳播力。
(一)內容創新:聚焦民生痛點,傳遞真實法治力量
法治寫作不能脫離民生實際,不能停留在法條解讀的層面,而應聚焦民生痛點、回應民生關切,以真實案例、鮮活故事傳遞法治精神的力量。近年來,法治題材創作呈現出"平民化""生活化"的創新趨勢,打破了傳統法治寫作"高大上"的刻板印象,讓法治精神更接地氣、更具溫度。
央視一套黃金檔播出的法治劇《家事法庭》,之所以能夠獲得3.238%的首播收視、首周超1.1億觀眾規模,核心在于其內容創新——以14個真實卷宗改編的家事案例,直面離婚、撫養權、贍養、遺產分割等民生痛點,展現基層家事法官在法理與人情之間的平衡智慧 。劇中,網紅父母將孩子當作直播"道具"爭奪撫養權、獨居老人遭遇贍養推諉、重組家庭面臨遺產糾紛等情節,都是現實生活中常見的家事難題。劇組深入基層法院采風,還原法官調解的真實場景、當事人的真實情緒,讓觀眾在劇情中看到自己的生活,感受到法治的溫度。
這種內容創新,摒棄了傳統法治寫作"精英視角""宏大敘事"的局限,以平民視角切入,聚焦普通群眾的法治需求與情感困惑。它通過真實的民生故事,讓觀眾明白法律不僅是懲治犯罪的工具,更是守護家庭和諧、保障民生權益的"保護傘";讓法治精神從"法條文本"轉化為"生活實踐",從"抽象原則"轉化為"具體守護"。
在金融糾紛領域,許多創作者打破傳統"批判式"寫作定式,以真實案例為基礎,既揭露金融亂象的危害,又解讀法律的保護機制,為群眾提供實用的維權指引。例如,針對網貸APP暴力催收、銀行失信公示不當等問題,創作者沒有單純批判金融機構的違規行為,而是結合《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梳理維權流程、明確證據收集要點,通過真實案例告訴群眾"如何依法維權""如何守護自身合法權益"。這種內容創新,既發揮了寫作的社會批判功能,又體現了法治傳播的實用價值,真正做到了"文為民所寫"。
(二)形式創新:適配傳播場景,增強法治傳播效能
在新媒體時代,讀者的閱讀習慣、傳播場景發生了深刻變化,傳統長篇幅、嚴肅化的寫作形式已難以適應快速傳播的需求。法治寫作必須創新形式,適配不同傳播場景,以多樣化的形式增強法治精神的傳播效能。
一是"短平快"普法內容創新。針對短視頻、公眾號等新媒體平臺,創作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的普法內容。例如,鳳凰法院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轉化為苗歌傳唱、對歌臺普法等形式,在"四月八"跳花節、趕邊邊場等民俗活動中,用群眾能聽懂的語言、能接受的方式開展普法,讓法治精神隨著悠揚的曲調浸潤人心 。上海普陀區在社區宣傳欄、電梯間張貼"軟法指引"圖解,用漫畫、問答等形式解讀加裝電梯的相關規范,讓老年群眾一看就懂、一學就會 。
二是"沉浸式"敘事形式創新。借鑒影視、文學的敘事手法,以故事化、場景化的方式呈現法治案例,增強讀者的代入感。例如,《家事法庭》以電視劇的形式,通過人物對話、場景還原,展現家事糾紛的處理過程,讓觀眾在沉浸式體驗中理解法律規則、感受法治溫度 。一些創作者在寫作金融糾紛案例時,采用"案例還原+法律解讀+維權建議"的敘事結構,先還原當事人的真實經歷,再解讀相關法律條文,最后給出具體的維權建議,讓讀者在了解故事的同時,掌握實用的法律知識。
三是"可視化"表達形式創新。結合圖片、圖表、短視頻等視覺元素,讓法治寫作更具直觀性、觀賞性。例如,在解讀金融糾紛、生態保護等法律問題時,搭配數據圖表、案例對比圖片,清晰呈現問題的本質、法律的適用邏輯;在創作基層治理案例時,搭配現場圖片、調解場景視頻,讓讀者直觀感受法治實踐的過程。這種"可視化"表達形式,打破了傳統文字寫作的局限,讓法治知識更易理解、更易傳播。
(三)表達創新:貼近大眾認知,讓法治精神入腦入心
法治寫作的核心目標是讓大眾理解法治精神、認同法治價值,因此表達必須貼近大眾認知,摒棄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采用通俗易懂、生動鮮活的語言,讓法治精神真正入腦入心。
一是"通俗化"語言表達創新。將專業的法律術語轉化為大眾熟悉的生活語言,用"大白話"解讀法律規則。例如,在解讀"意定監護"制度時,不說"成年人在意識清醒時,以書面形式選定監護人",而是解釋為"老人在頭腦清醒時,提前選好自己信任的人,在自己失能后照顧自己、處理自己的事務" ;在解讀"環境保護禁止令"時,不說"禁止實施特定環境違法行為",而是解釋為"法院責令違法者立即停止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行為,否則將承擔更嚴重的法律后果" 。
二是"情感化"敘事表達創新。在寫作中融入民生情感,用真實的情感打動讀者,讓法治精神與大眾情感產生共鳴。例如,在創作贍養糾紛案例時,重點描寫老人的無助、子女的愧疚,通過情感的傳遞,讓讀者認識到贍養老人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道德責任;在創作生態保護案例時,描寫群眾守護綠水青山的堅守、生態改善后的美好生活,讓讀者感受到生態保護與民生幸福的緊密聯系 。
三是"時代化"元素融入創新。結合時代熱點、社會現象,融入創新表達元素,讓法治寫作更具時代感、吸引力。例如,在創作流量時代的家事糾紛時,結合直播、短視頻等網絡現象,解讀網絡流量對家庭關系的影響;在創作老齡化社會的養老問題時,結合智慧養老、社區養老等時代趨勢,解讀相關法律規則 。這種時代化元素的融入,讓法治寫作與時代同頻共振,更易引發大眾的關注與共鳴。
三、法與文的協同:以變通創新守護民生公平正義
法律的變通與寫作的創新,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協同、相互支撐的有機整體。法律的變通為寫作提供了真實的民生素材、鮮活的實踐案例,讓寫作內容更具深度、更有溫度;寫作的創新為法律變通提供了傳播載體、表達渠道,讓法治精神的傳播更高效、更廣泛。二者協同發力,共同守護社會民生公平正義,推動法治中國建設行穩致遠。
(一)法之變通為文之創新提供源頭活水
法律變通的實踐過程,蘊含著豐富的民生故事、鮮活的法治案例,是寫作創新的源頭活水。基層治理中的"軟法"實踐、民族地區的"法俗融合"、生態治理的"多元共治"、家事審判的"柔性修復"等,都為寫作提供了源源不斷的素材。
這些真實的實踐案例,打破了傳統法治寫作"脫離實際"的局限,讓寫作內容更貼近民生、更接地氣。例如,鳳凰法院的"法俗融合"實踐,為創作民族地區法治題材作品提供了豐富素材,創作者可以通過描寫銀飾返還糾紛的調解過程、苗漢雙語普法的場景,展現法治變通的民生價值 ;上海普陀區的"軟法指引"實踐,為創作老齡化社區法治題材作品提供了鮮活案例,創作者可以通過描寫加裝電梯的鄰里協調過程、老人的出行變化,展現法律變通對民生福祉的改善作用 。
同時,法律變通過程中面臨的矛盾糾葛、價值抉擇,也為寫作提供了深刻的思辨空間。創作者可以通過分析法律規則與民生需求的沖突、法理與情理的平衡,探討法治建設的本質內涵,讓寫作更具思想深度、社會價值。
(二)文之創新為法之變通營造良好氛圍
寫作創新通過生動鮮活的表達、多樣化的傳播,讓法律變通的實踐成果被更多人了解、認同,為法律變通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一方面,創新的寫作形式能夠擴大法律變通實踐的影響力。通過短視頻、公眾號、電視劇等新媒體平臺,傳播基層治理、民族地區、生態保護等領域的法律變通案例,讓更多人了解法律變通的民生價值、實踐成效,打破"法律僵化"的刻板印象,凝聚社會對法律變通的共識。
另一方面,創新的寫作內容能夠引導大眾正確理解法律變通的邊界。在傳播法律變通案例的同時,解讀法律變通的底線原則,明確哪些變通是合法合規的、哪些變通是不可逾越的,引導大眾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避免對法律變通產生誤解。例如,在傳播"軟法指引"實踐時,明確軟法與硬法的關系,強調軟法是對硬法的補充而非替代,讓大眾明白法律變通是在法治框架內的精準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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