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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權限管理有了“明白紙”
我市出臺政務服務事項權限管理辦法
政務服務事項如何動態調整?權限下放后如何確保基層接得住、管得好?這些涉及行政權力運行規范的關鍵問題,在滄州有了制度性答案。日前,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滄州市政務服務事項權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通過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手段,全面理順政務服務事項管理體系,推動全市政務服務權限管理由“分散”向“集中”轉型升級,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管理辦法》共八章31條,以事項權限全周期管理為脈絡,構建起權責清晰、流程規范、調整有序的制度體系。其中,權限管理職責精準劃分責任,確立滄州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統籌指導與市級實施部門主責并行的聯動格局;事項清單管理以剛性約束強化權威,統一編制標準與公開機制,嚴防清單外變相設權;要素調整、權限劃轉、下放、收回四大章節形成閉環式動態管理鏈,細化啟動情形、操作流程與法定時限,確保權限調整規范有序、無縫銜接。
《管理辦法》成為部門履職的“硬標尺”,明確界定了各級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和職責邊界,破解以往權限模糊、責任不清難題,形成上下聯動、權責明晰、協同高效的管理格局,推動政務服務權限管理從“分散管理”向“集中統一”轉變。
《管理辦法》規范了事項要素調整、事項權限劃轉、事項權限下放、事項權限收回的啟動情形、實施流程等,構建了全流程、閉環式的動態管理機制,讓各類權限調整有章可循、有規可依,有效解決了以往權限調整流程不規范、時限不明確、銜接不順暢等問題,推動政務服務權限管理從“粗放式”向“精細化”升級。
《管理辦法》還明確了事項清單的編制依據、編制要求、公開流程和動態調整機制,嚴格禁止清單外變相設定事項、擅自取消或不實施清單內事項等行為,強化了清單的剛性約束,維護了清單的權威性和規范性,讓清單真正成為各級部門履職的依據、企業群眾辦事的指南,切實保障企業群眾的合法權益。
來源:滄州日報
編輯:夏 羽
編審:于國樹 崔秩愷
審核:孟 輝
郵箱:zjrongmeit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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