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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領導“約定”事后提成,被控受賄1500萬冤不冤?
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在于一筆高達1500萬元的受賄指控。乍看之下,數額驚人,但細究案情,卻讓人不禁產生一個巨大的疑問:這位縣領導連一毛錢都沒有見到,這1500萬元究竟是如何算到他的頭上的?
事情的起因,源于該縣一個總造價超過6億元的大型工程項目。作為縣里的一把手,這位領導自然肩負著推動地方發展的重任。當時,縣里財政吃緊,項目推進困難,急需有實力的企業參與投資建設。在多次招商引資未果、幾乎沒有商人愿意主動承接的情況下,通過熟人牽線搭橋,一位公司老總勉強答應接手這個龐大的工程。隨后,雙方口頭約定,按照整個工程造價的2.5%作為給這位領導的好處費,算下來是1500萬元。于是,這筆巨額指控便由此而來——不是股權,不是現金交付,而僅僅是一個基于工程造價比例的口頭約定。
然而,這樣的認定方式是否合理?張智勇律師認為,本案根本不構成受賄罪。
首先,從行為的實質來看,這位縣領導并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當時縣里項目打包推出,需要融資、需要推動,但政府沒有錢,企業也不愿墊資。在招商引資無人問津的背景下,這位老總是經過多方引薦才勉強同意參與的。換句話說,項目能否夠啟動,靠的是企業家的勇氣和資金的投入,而非領導以權謀私、違規操作。整個項目發包、決策過程,均是依法依規進行,不存在任何不正當的利益輸送。
其次,一個關鍵的事實是:這些項目最終全部流產,根本沒有建成。沒有建成,就沒有結算,更沒有工程結算價。那么,按照2.5%的比例推算出的1500萬元受賄金額,憑什么強行加在當事人頭上?雙方約定的基礎是“工程結算價的2.5%”——結算價為0,2.5%自然也是0。 沒有實際發生的工程款,就沒有所謂的“好處費”。這種憑空認定的方式,既不公平,也不公正。
再者,雙方雖然在初期有過口頭約定,但隨著項目推進受阻,計劃也隨之改變。后來,雙方曾商議轉而投資一個酒店項目,按折算比例大約10%多一點,算下來仍是1000多萬元。但問題是,這個酒店項目同樣沒有干成——沒有立項,沒有破土動工,沒有任何實質性投入,甚至連正式的規劃都沒有。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1500萬元受賄金額,完全就是一個空中樓閣,缺乏任何現實基礎。
從刑法角度分析,這類案件的辯護通常有三種路徑:有罪既遂、犯罪未遂、以及不構成犯罪。而張智勇律師團隊堅持認為,本案應當是不構成犯罪。為什么?因為犯罪未遂的成立,要求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而在本案中,無論是原來的工程項目,還是后來提議的酒店項目,雙方都遠遠沒有達到“著手實施”的程度。項目沒有啟動,工程沒有發包,資金沒有撥付,所謂的賄賂約定根本沒有進入任何實質性的操作階段。連“未遂”都夠不上,更遑論既遂。
如果說兩個人坐在一起聊了一個想法,開了一個空頭支票,既沒有實際行動,也沒有任何客觀上的著手,那么這種口頭上的約定,充其量只能算作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甚至是“開個玩笑”。大家都沒有當真,法律更不應該當真。
綜上所述,這1500萬元的受賄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支撐。它既不是既遂,也不是未遂,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海市蜃樓”。在沒有實際利益輸送、沒有著手實施、沒有項目落地的情況下,僅僅基于一個流產項目的工程造價比例去推算受賄金額,強行認定受賄罪,不僅違背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也偏離了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的基本法治精神。我們堅信,這樣的指控不應成立,當事人理應獲得公正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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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創始人及首席合伙人,深耕刑事辯護領域29年,領銜創辦了西南地區首家專注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并率先在全國范圍內組建了“50+人職務犯罪辯護團隊”。作為刑辯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實務專家,他身兼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委會副主任、重慶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分管刑事辯護)、重慶市法學會常務理事等多項重要職務,并屢獲殊榮,先后被授予“全國優秀律師”、“重慶市十佳律師”、“重慶市優秀律師”及“重慶最佳刑事辯護律師”稱號,張智勇律師繼獲評重慶市“2013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后,又于2015年再次獲評重慶市“2014年度十大刑事辯護經典案例”。張智勇律師堅持“實務與理論并重”,擔任西南政法大學量刑中心研究員及西南大學、重慶工商大學等多所高校兼職碩士生導師,結合二十余年辦案經驗著有《職務犯罪組合拳辯護的實踐與運用》與《75項留置核心法律問題全解讀》,系統梳理了職務犯罪辯護策略與監察留置法律痛點。他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詐騙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辯護,親自處理各類職務、經濟類刑案500余件(大部分系受賄、貪污、行賄等職務犯罪),獲得十余件無罪結果,累計帶領、指導團隊辦理各類刑案辯護5000件以上。多年來,張智勇律師持續深耕全網平臺,聚焦“案件實務”與“風險解讀”,全網粉絲突破603萬。他憑借精湛的專業功底與敢于直言的風格,贏得了廣泛的社會關注與支持,是目前國內備受當事人和家屬信賴的實戰派刑辯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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