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吉軍,新媒體:漢唐智庫!
2026年開年,巴拿馬運河兩端關鍵港口的經營權爭議驟然升級。
這場風波的起因再清楚不過:巴拿馬方面在外部勢力施壓下,單方面撕毀合法合同,強行接管中資企業多年經營的資產。中國沒有被動忍讓,而是果斷出手,以“長臂對長臂”的精準反制,依法亮劍,堅決捍衛海外企業合法權益。
事情要從頭說起。
1997年,長和集團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依法獲得運河太平洋側巴爾博亞港和大西洋側克里斯托瓦爾港的特許經營權。2021年,合同順利續約至2047年,經過巴拿馬國會和審計署審核,一切程序合法合規。近30年來,中資企業投入大量資金改善港口設施,為當地經濟發展和運河貿易作出實實在在的貢獻,也帶動了就業和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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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巴拿馬最高法院突然以所謂“違憲”為由,單方面裁定合同無效。2月23日,巴方出動軍警直接接管港口,驅逐長和人員,隨后把18個月的臨時運營權交給馬士基的APM Terminals負責巴爾博亞港,地中海航運的TIL負責克里斯托瓦爾港。這種粗暴行徑,完全違背契約精神和國際商業慣例,嚴重損害中國企業的合法財產權利。
丹麥的 馬士基集團主要是以運輸及能源作為主要的業務核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集裝箱船運經營者及集裝箱船供應商。地中海航運公司(MSC)是一家總部位于瑞士的全球化集裝箱航運公司。
長和集團立即反擊,對巴拿馬政府提起國際仲裁,索賠金額已超過20億美元。4月7日,又在倫敦對馬士基啟動仲裁,指控其配合巴方行動,破壞原有合同,協助接管中資資產。長和的態度很明確:必須追究一切責任,拿回屬于自己的權益。
中國政府的回應同樣迅速而有力。3月,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先后約談馬士基和地中海航運的高管,明確要求他們立即退出巴拿馬兩港運營,不得參與任何損害中國企業利益的非法活動,必須遵守基本的商業道德和國際規則。英國《金融時報》4月15日曝光相關細節后,國際航運界一片嘩然。兩家公司雖辯稱是為了“維持貿易暢通”,但無法掩蓋配合不當行為的實質。
與此同時,中國港口對巴拿馬籍船舶加強正常港口國監督檢查,中遠海運也調整了在巴爾博亞港的部分業務。這些措施完全在國際規則框架內,精準指向問題所在,既有理有據,又留有余地。
就在這一關鍵時刻,4月13日,中國正式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不當域外管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共20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這部條例的及時出臺,正是中國以“長臂對長臂”反制霸權長臂管轄的制度利劍,為中方在巴拿馬風波中的維權行動提供了強大法律后盾,也標志著中國涉外權益保護進入法治化、系統化新階段。
《條例》第一條開宗明義: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根據《國家安全法》《對外關系法》《反外國制裁法》等法律制定。它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明確規定,外國國家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實施不當域外管轄措施,危害中國利益的,中國政府有權采取相應措施。
《條例》構建了識別、阻斷、反制、救濟的全鏈條機制。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識別外國不當域外管轄行為,綜合考慮是否違反國際法、聯系是否適當、是否危害中國利益等因素,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可以提出建議。一旦認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執行或協助執行此類措施,否則將面臨禁執令等剛性懲戒。同時,建立惡意實體清單制度,對推動或參與不當管轄的外國組織、個人,可采取入境限制、財產凍結、禁止交易、產品禁入、罰款等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這些工具精準有力,既能打擊“幫兇”,又留有談判和改正的空間。
在巴拿馬 運河事件中,《條例》的落地,為約談馬士基和地中海航運、加強船舶檢查等行動提供了更高層級的法治支撐。 它 直接針對那些配合外部不當干預、協助掠奪中企資產的行為,亮出了中國反制長臂管轄的“降服”利器,向全球跨國資本發出明確信號:想在中國市場賺錢、分享發展紅利,就必須尊重中國企業和國家的合法權益,絕不能一邊拿好處,一邊幫著外部勢力掠奪中國海外資產、損害中國利益。
這場博弈的本質并不復雜。巴拿馬以“憲法審查”為名行掠奪之實,背后明顯有美國因素推動——特朗普政府反復要求“拿回”運河影響力,美方議員持續施壓,明顯想借此擠壓中國在拉美和全球關鍵基礎設施的正當存在。馬士基和地中海航運作為歐洲企業,本該中立經營,卻選擇接這個燙手山芋,實質上站到了損害中國權益的一邊。
中國作為全球最大貨物貿易國,擁有龐大的貨源、密集的港口網絡和核心航線,是兩大航運巨頭的重要市場支撐。它們的核心業務離不開中國,如果長期對抗下去,后果可想而知。
中方此次“長臂對長臂”的行動傳遞出一個清楚信號:面對任何形式的霸權長臂管轄和資產掠奪,中國都有決心、有能力、有辦法堅決反制,任何損害中國核心利益的企圖,都不可能輕易得逞。
巴拿馬運河是全球海運的重要通道,中國自身也是主要用戶之一。我們始終主張通過合作實現互利共贏,但面對單方面撕約、資產掠奪和外部干預,中國必須也必然堅決亮劍。目前事件還在“邊施壓、邊談判”的階段,倫敦仲裁需要時間,但事實已經擺在那里。中國將繼續用法律武器固定證據、追溯責任,同時綜合運用各種合規手段維護權益。這不僅是在為長和集團撐腰,更是在為所有中國企業海外投資立規矩、劃底線。
本人(徐吉軍,漢唐智庫)認為,在當前復雜國際環境下,中國海外權益保護體系正在加快成熟。我們走和平發展道路,但和平發展絕不等于忍氣吞聲。面對霸道行徑,中國有決心、有能力、有辦法以“長臂對長臂”的法治手段,守護好國家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也為全球公平公正的經貿秩序注入正能量。
巴拿馬政府應該清醒過來,早日糾正錯誤,通過談判修復關系。馬士基和地中海航運等企業更要權衡利弊,作出正確選擇:是站在契約精神和互利共贏一邊,還是繼續充當別人手中的工具?
歷史會給出答案!在中國堅定反制下,任何不當的長臂管轄都將被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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