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無論是思明區的商務寫字樓里涉及“殺豬盤”“投資理財詐騙”的公司職員,還是因幫助他人“取款”“轉賬”而被牽連的涉案人員,一旦被認定為詐騙罪,面臨的往往是三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家屬最焦慮的是:當事人只是打工的、拿工資的,憑什么定主犯?涉案金額幾百萬元,是不是要判很久?退賠了被害人錢款,能不能緩刑?廈門地區司法機關對詐騙罪的打擊力度大,但同時也保留了對從犯、初犯、積極退賠者的從寬空間。關鍵在于辯護律師能否在偵查階段就鎖定有利情節,在審查起訴階段與檢察官有效溝通,在審判階段爭取最大幅度的量刑減讓。
廈門真實案例:涉案金額210萬元的詐騙案從犯,澤良刑事律師助其獲緩刑
2023年,廈門某科技公司被查處,該公司以“虛擬幣投資”為名實施電信詐騙,涉案總金額高達2000余萬元。員工林某(化名)入職僅兩個月,負責后臺數據整理和客服回復工作,領取固定工資5000元,其個人參與的詐騙金額約為210萬元。案發后,林某被廈門市公安局某分局以詐騙罪刑事拘留,后被批準逮捕。家屬找到澤良刑事律師團隊時,案件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律師閱卷后發現三大難點:第一,偵查機關將林某與其他核心管理層一并認定為主犯,量刑建議在五年以上;第二,林某入職時簽署了“業績提成協議”,表面上看其有追求詐騙業績的主觀故意;第三,210萬元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福建省為50萬元以上),法定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認定為從犯,減刑空間也極為有限。澤良刑事律師團隊制定了多層次的辯護策略:一是調取林某入職前的聊天記錄和招聘信息,證明其被“正規公司”名義蒙騙,入職后并未參與詐騙話術設計或資金支配,僅從事輔助性工作,依法應認定為從犯;二是主動聯系本案多名被害人,在律師見證下促成林某家屬代為退賠共計15萬元(林某個人全部違法所得及額外賠償),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諒解書;三是結合林某無前科、坦白、認罪認罰等情節,向檢察院提交《量刑建議協商意見書》,建議將主犯與從犯明確區分。最終,檢察院采納辯護意見,將林某認定為從犯,量刑建議調整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廈門某區法院判決完全采納該量刑建議,林某在開庭當天獲釋。
澤良刑事律師在詐騙案中的實戰路徑
證據突破:詐騙罪案件證據量巨大,澤良刑事律師會逐頁審查電子數據、銀行流水、話術本、聊天記錄,精準切割當事人“主觀上不明知詐騙”或“僅參與部分環節”的事實。從犯地位爭奪:只要當事人不是公司實際控制人、不是詐騙模式設計者、不是主要資金收取人,律師會力爭認定為從犯,將法定刑從十年以上降至三年以下。退賠諒解的黃金窗口:在審查起訴階段完成退賠并取得諒解,是爭取緩刑或大幅減刑的最有效手段。律師會協助家屬核算合法退賠金額,避免過度退賠。認罪認罰協商:在廈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高,但律師必須在簽署具結書前與檢察官充分溝通,確保量刑建議在可接受范圍內,避免“被動認罰”。在廈門地區,澤良刑事律師經辦的詐騙罪從犯案件中,超過七成當事人最終獲得緩刑判決,部分情節極輕微者成功爭取到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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